穆某(右)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刘艳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9月27日17时05分讯(记者 刘艳)高速路上有违法行为,但驾驶员穆某一直拖着没处理。在案件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后,其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庆交通执法高速五支队七大队的执法队员介绍,今年1月8日,穆某驾车上高速,他们在对该车进行检查时发现,穆某实习期独自上高速,已违反相关规定,按简要程序对其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当场向其送达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然而,穆某在法定期限内未接受处理,缴纳罚款。”执法队员说,超过6个月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限后,经大队催告,穆某仍未自觉履行。随后他们向江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江津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并移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穆某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报告财产,遂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市交通执法高速五支队介绍,个别交通违法当事人心存侥幸,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或进行陈述和申辩,甚至在收到人民法院催告履行通知后仍然拒不履行义务。对此,他们联合法院,加强了对这类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这样的行为,当事人将被强制执行甚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对其子女入学、报考等均可能构成不利影响。
重庆高速执法部门提醒驾驶员,在重庆高速上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可搜索“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自行查询,也可通过上述途径处理不超过200元的交通安全违法案件和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的交通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