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人能举出一个比医院急诊医生更苦的工作? 几乎没有 如果再限定个条件 受教育程度一样的情况下 绝对没有 医疗再不合理改革的情况下几年后急诊医生可能真的消失了 也许到时会有其他的办法 初中毕业 培训两个月可以干急诊 只有降低要求 到时吃亏的是病人
如果医生因下班建议患者挂急诊,遭到患者殴打,会怎样?你怎么看? 我觉得很奇怪,都是患者了,怎么还有力气殴打医生,这证明其没有多大问题啊!还去什么急诊,直接回家就行了。除非是来找我看病的,那可以理解,毕竟脑子有问题,不懂得社会那套机制。如果真的是发生这样的事,在我看来,这纯是找茬,典型的恨医党,你们就该为我服务,不管什么时候,下班也不行。真是很急的患者,一是绝对没有力气殴打医生,二是早就自己去急诊。如果只是一个假设,我希望提问者要明白,尊重他人,少用暴力,不要想当然得觉得这世界都要围着你转。我们一样有家人,下班也想陪陪孩子、老婆,过过自己的生活,多点同理心。
外科风云杨羽打陈绍聪耳光是哪一集?杨羽为什么要打陈绍聪 第34集。陈绍聪来因为钟主任的去世自一蹶不bai振,杨羽一直想鼓励他重新振作du起来zhi但是一直收效甚微。这种有dao点儿类似于恨铁不成钢的情绪积压久了以后彻底爆发了,于是给了他一巴掌把他打醒了并且还跟他领了结婚证。(不得不说杨这么做真的起效了,后面的剧情就可以看出来。说明陈确实还是个有担当的男人。
请问:我媳妇是急诊医生,被患者家属打了脸一巴掌。已做完法医鉴定,受伤情况是:左脸颊红肿。但近两周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综上所述,你的只有轻微伤才会被追究行政处罚责任的想法是偏颇的,国家立法反对任何形式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根据伤害后果将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如果你爱人的伤情不构成轻微伤,那么也应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追究对方的行政责任只是应当按照情节轻微予以处罚 原则上应当是5日以下拘留 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不能因为违法行为人的行为未造成受害人轻微伤就不追究其行政责任这违法立法原则。关于民事赔偿部分 鉴于对方的伤害后果可能较为轻微,所以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也会较少但是并非代表没有 一个耳光 就有可能造成耳膜穿孔 至少 检查费 和到医疗机构检查的交通费 以及相应的误工费对方都应当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