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8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江北城大队民警在辖区道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21时30分许,一辆悬挂渝A牌照的白色轿车在接受检查时,驾驶员徐某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8mg/100ml,系饮酒驾驶。经了解,原来当晚徐某在公司聚餐时喝了2瓶啤酒,他本人知道酒后驾车的后果,于是把自己的车子停在单位,坐同事的车子回家。
谁知走到半路,同事却以晚上开车技术不好为由,又换回徐某开车。最终两人刚换过来没多久,就被民警当场查获。目前徐某面临着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1000-2000元的处罚。
2020年9月18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江北城大队民警在辖区道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21时30分许,一辆悬挂渝A牌照的白色轿车在接受检查时,驾驶员徐某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8mg/100ml,系饮酒驾驶。经了解,原来当晚徐某在公司聚餐时喝了2瓶啤酒,他本人知道酒后驾车的后果,于是把自己的车子停在单位,坐同事的车子回家。
谁知走到半路,同事却以晚上开车技术不好为由,又换回徐某开车。最终两人刚换过来没多久,就被民警当场查获。目前徐某面临着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1000-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