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怎么区别我们可以从概念上进行区分。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给所属的有轻微。
公务员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后能否给予行政处分 公务员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后,可以依据法院(或者检察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给予行政处分。主要依据是《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在什么情况下批捕后可以不起诉? 公务员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后,可以依据法院(或者检察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给予行政处分。主要依据是《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6月1日施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2007年6月1日废止)不知道你的提问是不是一道作业题目?如果是,参照以下案例和答复。某区卫生局国家公务员王某2002年12月因受贿5500元被该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起诉。2003年3月,该区法院判决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但鉴于王某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并且已经全部退还赃款,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该区法院决定对王某免予刑事处罚。2003年4月,该区卫生局根据法院认定的违法实事给予王某行政撤职处分。王某不服提出申诉,认为法院既然已判决他免予刑事处罚,就不应该受到行政处分。【案例分析】王某的问题涉及到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的关系。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纪律,需要承担行政纪律责任的公务员,按照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依照法定权限给予的行政惩戒措施;刑事处罚是指法院对于违反刑法有关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给予的刑事处罚措施。行政处分与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区别 1、制裁的法律依据不同 行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刑事处罚 的适用依据只能是《刑法》,以及全国人大作出的刑法修正案。。
会计有哪些法律责任? 会计法律责2113任的形式:就我国法律规5261范体系对会计法律责任规定而言4102,其形式包括行政责1653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从我国《会计法》的发展过程看,行政责任形式经历了一个从以行政处分为主向以行政处罚为主的转变。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后者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如财政部门)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或者扰乱行政管理秩序的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在《会计法》领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会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处罚形式。(二)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刑事责任作为最具威慑力的制裁形式,只适用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在我国,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已经达到了“公害”的地步,因此加强刑事责任被认为是治理不规范的会计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刑事责任主要适用于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伪造或者毁损会计资料以进行偷逃税或者贪污、挪用犯罪,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刑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是对犯法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
受贿罪批捕后能免予起诉吗? 公务员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后,可以依据法院(或者检察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给予行政处分。主要依据是《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 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2113者的主要区别是52611、追究4102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1653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扩展资料刑法的生效时间,一般有两种规定方式:一是从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再施行法。我国刑法于1979年7月1日通过,7月6日颁布,自1980年1月1日起生效;1997年3月14日通过的新刑法的生效日期规定在刑法第452条,即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刑法的失效时间,有两种方式:一是国家立法机关明确宣布某些法律失效;二是自然失效,即新的法律的颁布代替了同类旧法的内容,或者由于原来立法的特殊条件消失,旧法自行失效法。在溯及力问题上,我国实行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对于在新刑法实施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使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新刑法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公务员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后能否给予行政处分 公务员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后,可以依据法院(或者检察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给予行政处分。主要依据是《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6月1日施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2007年6月1日废止)不知道你的提问是不是一道作业题目?如果是,参照以下案例和答复。某区卫生局国家公务员王某2002年12月因受贿5500元被该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起诉。2003年3月,该区法院判决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但鉴于王某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并且已经全部退还赃款,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该区法院决定对王某免予刑事处罚。2003年4月,该区卫生局根据法院认定的违法实事给予王某行政撤职处分。王某不服提出申诉,认为法院既然已判决他免予刑事处罚,就不应该受到行政处分。【案例分析】王某的问题涉及到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的关系。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纪律,需要承担行政纪律责任的公务员,按照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依照法定权限给予的行政惩戒措施;刑事处罚是指法院对于违反刑法有关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给予的刑事处罚措施。行政。
请问刑事处罚与行政处分两者有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