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6日0时10分左右,王某驾车沿洛阳市伊川县振兴路由东向西行驶时,与谢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检验鉴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2.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交警部门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王某醉酒驾驶;谢某违法禁令进行车辆掉头,是造成该事故发生的共同原因。两人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王某同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酒醉驾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也是交警部们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通过曝光的典型案例
惩前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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