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加强旅游客运企业源头管理,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中秋国庆节假期期间旅游客运车辆交通安全。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丰满交管大队积极组织车宣民警深入辖区瑞祥客运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加强源头管理,筑牢节前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检查中,民警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GPS监控系统、车辆检验、客车GPS导航系统日常监控进行了认真查看检查,对车辆轮胎、灭火器、安全锤、安全带等配套安全设备情况,要求企业对车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要对排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对车辆存在的违法行为未清理,现场下达了违法抄告书,并要求客运公司立即组织清理。要求企业要坚决遏制车辆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等情况,并及时更新完善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档案。对不符合安全运营条件的3台车辆,要求公司一律停运,不准上路运营,严防“带病”车和超员车辆上路运行。督促企业在十一前夕要对企业所有驾驶人在扎系安全带、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员、超速、分心驾驶、应对恶劣天气等方面进行一次安全行车教育提醒工作;最后,交管部门与企业重点驾驶人签定十一中秋节期间安全行车保证书,确保节日期间旅游客运车辆安全运营,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