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1日至24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冯立国等17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洗钱罪、窝藏罪等一案。该案由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光金担任审判长并组成7人合议庭依法公开审理,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门洪训等5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9年期间,以冯立国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扩大、垄断河北武安线铁矿石运输业务,以暴力、威胁、商业贿赂等手段,有组织的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殴打、恐吓其他从事物流配货业务的工作人员,威胁、恐吓、拦截货车司机,强迫货车司机到冯立国实际控制的物流公司配货,在港口物流配货业形成一定的控制和重大影响,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冯立国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丁某、田某刚、冯某波、冯某军等4人为积极参加者和骨干成员,被告人张某军、孙某翔等10人为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对冯立国等17名被告人定罪量刑。
该案是今年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重点案件,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为确保审判有序高效进行,黄岛法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多次进行研究,拟定审判方案,庭前多次召开庭前会议,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对被告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进行审查,组织证据交换,归纳争议焦点,确定庭审重点。着重加强庭审活动工作,提前制定开庭警务、信息技术保障等预案,同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专人对审判庭进行“地毯式”的消毒工作,对现场旁听人员保障坐席距离,统一佩戴医用口罩。
庭审现场,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除2名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经过严格防疫检测后在现场接受审判,其他15名被告人采用互联网方式进行审理,并全程录音录像。庭审现场,远程视频连线被告人羁押场所,合议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认真听取了公诉人、辩护律师的意见及被告人陈述,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黄岛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街代表及被告人家属到庭参加旁听。整个庭审活动持续4天时间,在听取各被告人最后陈述后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董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