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哪些情形不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处罚:(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即使是当事2113人承认有违法行为,但如果属于以下几种5261情形中的一种,则不4102予行政处罚。1653《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扩展资料:案例: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官唐新宇接到了关爱涉罚少年志愿者、退休教师老高的电话。这是淮阴区检察院创新开展涉罚少年关爱活动,为他们搭起“人生彩虹桥”的一个真实案例。初中生小武因结伙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抓获,考虑其未满14周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官唐新宇、小武居住地关工委志愿者老高根据近期淮阴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民政、团委、妇联等单位会签的《“涉罚少年”关爱工程实施方案》,组成关爱小组,对。
一、税务行政处罚时效超过几年不再追究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
在什么情况下,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会被法院撤销? 涉及到行政诉讼法领域有关规定,结论是:满足行政诉讼法第54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法上,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等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人,就特定的具体事,作出的有关该人权利或义务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官”在为“公家”办事时作出对有关“民”权利义务的行为。最常见的,就是行政处罚,比如违法停车被贴条。同理,税务机关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也是具体行政行为。2.是否属于受案范围内?需要注意,不是所有具体行政行为都在法院受案范围内。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是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行、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务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是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是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是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办法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答复的;五是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机关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是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是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
不予行政处罚规定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是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时2113效是二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5261定是六个4102月,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行政1653处罚法的特别法。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偷税行为发生五年后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
税务稽查案件可否引用行政处罚法中的不予处罚的条款? 对行政违法行为减免处罚的规定是在《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但在税务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如何减免处罚并无明确规定,以至税务执法人员有争议。一般认为,税收征管法相对行政处罚法是特别法,征管法中规定的处罚不能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什么情况下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不予处罚的条件是如果不满十四周岁但是有违法行为的是不予进行行政处罚的,但是此时要求监护人加以管教。如果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但是不满十八周岁有为法行为的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