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刀士兵撞见李世民,差点因谋反罪被判死刑,唐太宗:是我的错
都说《资治通鉴》是一部发人深省的书,记载着许多历史故事和帝王言行举止。其中最引人瞩目的要数汉武帝和唐太宗,伟人就有诗云:秦皇汉武,唐宗宋祖。
两位都被列为千古一帝候选人,他们的功过得失也都一一记载在悠悠青史中。今天我们来说说对待平民士兵,这两位帝王的做法,从而看出汉武帝到底和唐太宗差在哪里。
不随意处罚士兵
在《资治通鉴》里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话说唐太宗李世民在上朝结束后,没有回到大殿批阅奏章。而是一时兴起准备去未央宫逛逛。这一时兴起可忙坏了身边的太监,一听到命令,就马上吩咐下去,该避开的避开,该做卫生的做卫生。领导要来了,赶紧用最好的面貌迎接。
要知道,这皇帝虽然贵为天子,可行程安排都是计算过的。这不按套路大家都要慌神。结果,李世民来到未央宫,在草丛里发现了一名带刀的士兵。这可是大事啊!
在古代,特别是看见皇帝,是不允许携带任何兵器的,连锋利的东西都不行。你可倒好,一带就是一把刀!按照唐朝律法,就是死罪!
可是,李世民没有提前通知啊,只不过是突然来访,就算准备都准备来不及。士兵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带着兵器躲在草丛里,被李世民逮了个正着。士兵吓得双腿发软,跪在面前瑟瑟发抖。
士兵知道大事不妙就马上解释,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说了一遍。当场所有人都觉得这士兵必死无疑时候,李世民却装聋作哑,暗示士兵赶紧走,自己没看到。
如果李世民要原谅士兵直接赦免不就好了,为什么要假装看不见让士兵逃走呢?
原来,唐朝法律规定:谋反罪是要处以极刑的。而带着兵器见皇帝就要以谋反罪论处。这样士兵就必死无疑。而谋反大罪,岂是杀一个士兵可以解决的,从清场的官员和相关负责人都需要按律追求责任。换句话说,就因为皇帝的一时兴起,士兵连带着忘记收兵器,会影响几十个人的脑袋。
为什么就带着一把刀见了一下皇帝就要受到杀头的罪名呢?其实,封建王朝皇权至高无上,而皇帝作为第一统治者自然被视为重点保护对象。这样规定目的就是不让任何人接近皇帝时创造刺杀皇帝的机会。
士兵虽然没有刺杀皇帝的意愿,可你的兵器已经威胁到皇帝的人身安全,按道理就是犯了谋反罪。而这件事之所以发生也是因为李世民的突发奇想才造成的,究其缘由,李世民也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作为一代贤君,李世民选择了宽容,先自我反省过错,确实是自己的问题导致了士兵携带武器,之后选择用“装聋作哑”的方式放过了士兵。我没看见你携带武器,因此你不算违规,你保住了性命,我也不违规!成功体现了一代君王的胸襟和气度。
反观汉武帝
说到汉武帝,那真的就是用一个词形容“穷兵黩武”。对待敌人够狠,这没的说。可自己人也不放过。
汉朝最大的边境困扰就是北方的匈奴。为了防止匈奴趁机跨过长城来捣乱。朝廷就规定禁止和匈奴人交往,做生意,不然就是通敌卖国。
在汉武帝时期被霍去病打怕的匈奴终于投降了,带着自己的人马来长安,一是表达自己投降归顺的决心,二是趁着两国交好互通。
长安的商家看见外地人来了,想着发一笔横财。成群结队的跟来长安的匈奴人做生意。消息都说了,匈奴人是来投降的,那就不存在什么通敌叛国的罪名了,纷纷做起来买卖。
这件事被汉武帝知道了,大怒!想斩了这群唯利是图的商人。关键是这些匈奴都投降了啊!那我们两国已经开始邦交,那之前的法律还存在吗?况且大汉法律从没有规定不允许匈奴人在长安做买卖啊,你现在要杀了我们,实在冤枉啊!
大臣汲黯知道了这件事,马上劝谏。说这些商人只不过想多赚点钱,不至于要人头落地!可汉武帝不听劝谏,还是把这些商人全都杀了。
众所周知,任何刑罚或者定罪都需要有一个衡量标准。就像现在刑罚规定哪怕犯罪都要寻根溯源看看是否故意。
这些商人肯定不知道在长安和匈奴做生意时犯法的,不然肯定不会知法犯法。这最多就是擦边球。因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这种行为。从结果论看,这些交易也没有给汉朝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汉武帝作为一代帝王,展现了他对国家的牢牢掌控。如果匈奴趁机扰乱长安,后果的确不堪设想。他这么做没错。可缺乏一个明君该有的仁心。只知道用武力解决问题,而不会施以德政。
两件小事,唐太宗选择了宽恕,而汉武帝却用了霸道的方式处斩,可见二人的差距。
作为历史上著名的君王,两人身上体现出的处事方法截然不同,这也影响了两人的风评。
参考文献《资治通鉴》、《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