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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检察蓝”助力守护耕地红线

2020-09-26新闻9

“检察蓝”助力守护耕地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是我国按照一定时期的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的保护政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廉江:“检察蓝”助力守护耕地红线

廉江:“检察蓝”助力守护耕地红线

(图片来源网络)

不久前,廉江市检察院在办理揭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刑事案件中发现线索,揭某某将一块十多亩永久基本农田违法改造成鱼塘,造成该永久基本农田已经失去耕作条件,严重破坏该永久基本农田。揭某某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期间揭某某对被破坏的该块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简单回填修复,但未达到相应的质量技术要求,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状态。

廉江:“检察蓝”助力守护耕地红线

廉江:“检察蓝”助力守护耕地红线

由于揭某某没有依法修复其破坏的永久基本农田,廉江市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根据相关单位的职责划分,分别向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廉江市石颈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上述三单位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发挥监管执法合力,对揭某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作出相应行政处理。

上述三个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依法对揭某某破坏耕地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理,促使揭某某采取有效措施对被其破坏的永久基本农田依照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修复。

揭某某对该永久基本年农田进行了进一步修复后,经农田建设管理、作物种植、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现场调查及集体评审,认为被揭某某破坏的永久基本农田已经被修复至相应的质量技术要求。鉴于揭某某犯罪后认罪悔罪,采取有效措施挽回了社会公共利益损失等,廉江市检察依法对揭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在刑事上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廉江市检察院又一宗助力守护耕地红线的案件取得实效。

廉江:“检察蓝”助力守护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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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检察蓝”助力守护耕地红线

廉江:“检察蓝”助力守护耕地红线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廉江市检察院综合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又一成功案例,在打击破坏永久基本农田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行政,追究破坏者的行政责任,促使破坏者修复被破坏的永久基本农田,从根本上遏制耕地保护领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确保永久基本农田的修复。但得方寸地,留与子孙耕。通过综合发挥多种检察职能,多管齐下,使法律责任由单一责任转向复合责任,检察机关正在用“检察蓝”助力守护“耕地红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廉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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