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2020年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显示,曲靖市荣登”红榜”第二名。
《通报》指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的通知精神,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对2020年上半年各州、市营商环境进行评价,并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2020年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予以公布:昆明市、曲靖市、丽江市综合评分排前3名,进入“红榜”。
《通报》要求,各州、市在2020年上半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取得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对好经验、好做法,各州、市要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改进提升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各州、市要找出原因,对症下药,认真整改,以更大力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指导,深入分析本部门本系统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层层推动问题解决,全面优化提升各项指标,努力把云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得更好。(李绍波)
来源:掌上曲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