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旅顺口入选全国第一批国家文物 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
近日,国家文物局公布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包括辽宁旅顺口军民融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北京海淀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上海杨浦生活秀带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江苏苏州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四川广汉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陕西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部署的改革任务。2019年12月底,国家文物局印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截止2020年4月底,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行政部门向国家文物局报送了创建申请材料。
在申报过程中,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旅顺口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具体指导,为旅顺口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进入全国第一批创建名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旅顺口区文物资源极其丰富,文物等级之高、密度之大位列东北地区首位,共有区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7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34处、大连市文物保护单位7处、旅顺口区文物保护单位24处,另有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83处。
旅顺口军民融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范围为11.63平方公里(其中旅顺老城区8.61平方公里、太阳沟3.02平方公里),涵盖了旅顺口作为中国古代东北地区文化传播枢纽、见证世界近代政治与军事格局变化、中国人民自立图强和民族复兴、东北亚近代城市发展、新中国独立外交重要舞台等历史元素、遗迹遗址和博览展示场所,是“一个旅顺口、半部近代史”的精华和浓缩区域。
在下一步的创建工作中,大连市和旅顺口区将认真落实《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以旅顺口历史文化、自然环境和人文资源为依托,全面提升整合军、地双方文物资源,坚持军民融合、军地共建,紧紧围绕“战争与和平--国家记忆”创建主题,利用三年创建周期,持续深化改革,在全面有效保护基础上,重点做好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进一步推动文物保护利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文物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