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
所以,我们常在各种作品中看到,留个全尸,乃是势强者对势弱者的恩赐。
古代处死,花样繁多,斩、绞、腰斩、枭首、弃市、车裂、磔、凌迟、焚……光听着就能头皮发麻肉发紧,两腿不停打冷战。
十八年后又是条好汉?
那真是特别英雄的人物,才喊得出来的。
不过,虽然方式很多,实际上,最主要的,还是斩、绞、凌迟。
(清朝死刑犯与围观群众老照片)
凌迟一刀刀地割,受之者,多是谋逆。
可不只是谋反,父妻子,妻杀夫,都与想杀皇上是一样的。
父权、夫权、君权,这是古代社会的三大支柱,一根松,根根松,因此,哪个胆敢侵犯,必是最痛苦处死,就是要吓坏你们。
绞也很痛苦,犯人感受着绳索在自己脖子上越来越紧,越来越难以呼吸,想叫叫不出,想喊喊不了,一时又不死,他们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末日的来临。
反倒是斩刑,一刀下去,啥都没了,犯人受的痛苦最少。
但如前文所言,身首异处,实乃不孝。因此,斩及示众,更多是为了增加屈辱感,以此警示人们,不要再犯同样的罪。
清朝慢慢融入世界,洋务运动改善了经济环境,但直到庚子之变后,慈禧太后才懂得,光学物质层面是没用的,要保证经济能持续发展,不被列强欺负,还是得朝廷有深刻的改变。
1905年,五大臣出洋考察,修律大臣伍廷芳、沈家本上奏,获光绪帝批准,从此凌迟被废除。规定于刑法中的死刑,为斩和绞。
然而,这种进步,却被认为步子太小了,竟然引发很大争议,国内国外,都有很多人表示不满。
1911年,大清新刑法规定,死刑用绞,但仍留了个后门,侵犯皇室,内乱,仍斩。
直到1914年11月,《惩治盗匪法》颁布,正式确认死刑用枪毙,斩和绞才走进了历史。
枪毙,是斩的惨烈与绞的痛苦的中间点。
那么,为何当时保留斩刑,却有很多人不爽呢?
原因主要是,斩刑都是公开执行,太具冲击力。它并不能达到减少犯罪的目的,反而会导致围观者的心理扭曲、恐惧。
不过,搞笑的是,就在一些欧美人指责大清步子太小的时候,他们自己的斩刑,却一直存在。
法国大革命前,他们的死刑是车裂,医生兼制宪会议议员约瑟夫·伊尼亚斯·吉约坦建议使用新刑具,减轻犯人痛苦。议会通过之后,他发明了断头台。
(法国大革命时的断头台)
那是一架四米多高的木架,上挂四十斤的斜边梯形大斧——看过《勇敢的人》的朋友当记得,华莱士被处死吼出FREEDOM时,落下的,正是刽子手的斧头——刀与底部固定头颅处,落差两米多,手一松,刀落下,犯人瞬即死亡。
相比而已,断头台确实是种进步,之后,德国还作为先进技术引进了——
《希望与反抗》里,白玫瑰抵抗组织绍尔兄妹,就是被速审速判速杀,收到死刑判决不久,就被推上了断头台。
1939年,连环杀人犯欧根·魏德曼被公开处刑,引起民众狂欢,人们争相一睹杀人之景,还有录影照相……
(法国最后一次公开处决)
这让法国有司感到发虚,他们可不愿死刑被娱乐化。
从此,死刑都在监狱执行——直到1981年,弗朗索瓦·密特朗废除了所有由断头台执行的死刑——不是废除死刑。
此时,离清朝废除针对一般犯罪的斩刑,过去了整整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