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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子交了万元房租 刚住1月房东上门赶人!据称“中介跑了”!房东到底有没有权利让租客搬走?

2020-09-26新闻13

贵阳晚报讯 今年8月20日,张月(化名)和两个女生通过一家房屋托管公司租了贵阳半山小镇一三室一厅的房子。“租金押一付六,我们付了13300元,相当于7个月的房租。”然而,张月和两位室友刚住还不到1个月,9月19日,房东上门要求她们马上搬走。

租客:

房东已把房子委托给中介,中介跑路她没权赶人

“我们是通过朋友圈知道这家中介公司租的房子。”张月称,8月18日,中介带她们看了这套房,并出具了房东给中介签的委托书等材料。8月20日,她们和中介签了租房协议,并付了半年的租金。

9月19日中午,房东突然造访让张月和室友始料未及。“她突然过来就说要收房子,态度很强硬,喊我们第二天就要搬走!”张月说,房东当时承认了给中介签的委托书,但以未收到房租为由强制要求收房。

租客称付了房租,房东又称没收到租金……原来,9月17日张月听到该房屋中介“跑路”的传闻,后确认为事实,受害者甚多。“我们一帮人去中介公司现场看过,被封了人去楼空,18号下午,我们在五里冲派出所做了笔录。”

张月提出“住满3个月搬走,剩下几个月房租就算作废”的提议,房东没有同意,拒绝协商坚持要收房。“她给中介签过委托书,没有权利要求我们搬走,可她还是一直很强硬地坚持要收房。”张月称,19日、21日房东和她先后报警两次,因民事纠纷民警让其先自行协商。

“这几天房东天天在微信上催我们,甚至用脏话骂我们,声称要来直接换锁,要么就喊付3个月房租。我身边也有朋友遇到中介跑路的情况,房东和租客各退一步都解决了。没有像她这样极端,甚至骂人的。”

“我也去法院咨询过,如果走法律途径,估计要等到11月份才能开庭,而且第一被告还是中介,耗时耗力我们很无奈。”张月感到愤愤不平。

三女子交了万元房租 刚住1月房东上门赶人!据称“中介跑了”!房东到底有没有权利让租客搬走?

张月(化名)提供她和房东部分聊天截图

房东:

我没收到租金,拖欠房租我就有权收房子

“我也是受害者,我没得她租金,我是委托过中介公司,但是协议里也写的有,房租拖欠了,我就有权收房子。”房东王女士(化名)称,她每个月都要还房贷,对于租客提出“住满3个月再搬走”的提议不予接受。

“我为什么要亏这3个月,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合伙住免费房子,收不到房租,谁来给我付房贷……我给他们提过先交3个月房租,她们还不接受。”王女士称,连日来的矛盾让她现在也打消了这个想法,目前她只想收回自己的房子,重新再租给他人。

“如果法院判下来,该我亏损的我认账,但我不接受任何私人的要求。”王女士最后表示。

房东到底有没有权利让租客搬走

事实上,今年内房屋托管公司“跑路”的情况已发生多起,贵阳多位房主遭了数万元。托管公司“跑路”,房东与租客的矛盾怎么解决,相关的律师说法: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郑娟律师认为,如果房东与托管公司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则房东没有权利让租客搬走,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所以,作为代理人的托管公司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对房东产生法律效力。此时,租客将房屋租金交给中介,即视为已将租金交给房东。租客已经履行完毕支付房租的义务,房东无权要求租客搬走。”郑娟说。

如果房东与托管公司之间是租赁关系,签订合同时允许托管公司转租,托管公司属于承租人,租客属于次承租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的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可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以抗辩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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