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揽子交易?
非同一控制下一揽子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原则是什么?购买日入账成本如何确定? 就是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购买日入账成本为原投资账面价值加上购买日新投资公允。确切的说,在实现企业合并时,并没有规定一揽子交易。只有在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的时候才有规定。如果原投资为《金融资产确认及计量》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那么就是原投资公允价值加上新投资公允,原投资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需要在购买日转入当期损益。如果原投资属于长期股权投资,那么就等于原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投资公允,原投资按权益法核算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转入投资收益,个别报表不结转。会计学(Accounting)是以研究财务活动和成本资料的收集、分类、综合、分析和解释的基础上形成协助决策的信息系统,以有效地管理经济的一门应用学科,可以说它是社会学科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门重要的管理学科。会计学的研究对象是资金的运动。
非同一控制下一揽子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原则是什么,购买日入账成本如何确定? 非同一控制下一揽子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购买日入账成本,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包括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请采纳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取得控制日,会计处理第三步,怎么理解? 初始投资时用的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后成本是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这样举个例子吧,被投资单位今年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是100w,份额是百分之20:权益法下: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20贷:其他综合收益 20如果现在进行了会计处理,就是把其他综合收益的20转到投资收益中去,也e68a84e79fa5e9819331333337393031就是相当于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账面价值少了20,也就是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少了20,那么相应的,合并的时候,其账面价值还是少了20。以后追加投资的时候还得做相反的分录。通俗点,我对你这个人投资20%,你赚钱了,给了我一些,我在手里拿着。相当于我做了上面那笔分录。我现在还想对你追加投资,那么我从我口袋里拿点钱(新增对价公允)出来加上我手里的(账面价值)之和,作为对你的投资。如果进行了会计处理就是,我把手里的钱装进了口袋。如果我还想对你追加投资,拿出来的钱是包括了当初我手里放进口袋的钱,多倒腾一遍。如果是你你嫌麻烦么。所以这里是不做分录的。当然举得例子是有点不恰当。如果还不理解,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背下来。这是准则规定的,也没有为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中什么是一揽子交易?
企业合并中的一揽子交易和非一揽子交易会计处理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处理上不同。具体分析如下:1、如果是企业合并中的一揽子交易的话,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计量;是将每一次取得股权投资都视。
不明白一揽子交易的意思,请举例。 一揽子交易的最本质特征是:其中的各交易步骤是作为一个整体一并筹划和确定下来的,旨在实现同一交易目的、互为前提和条件。对于多次交易,如果将其视为一笔业务,此时就可以构成一揽子交易,如果不能将其归为一笔业务,而是每笔视为一个业务,此时就属于不构成一揽子交易。此时每次合并都是按照金融资产或不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原则处理。对于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您可以看一下下边的例题。2012年初甲公司取得乙公司100%股权,支付价款900万,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00万,当年乙公司按照购买日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净利润为100万。2013年1月1日出售了乙公司10%的股权,出售价款120万,2013年乙公司按照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净利润为150万。2014年1月1日出售乙公司50%股权,不再对乙公司具有控制,出售价款800万,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为640万,假设有证据证明两次股权转让协议属于一揽子交易。计算2014年处置股权业务在合并报表确认的处置损益金额。答案:处置损益=(800+640)-(800+100+150)×90%-100+[12-(800100+)×10%]=425(万元)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一般题目中会明确给出的。
【长期股权投资】什么是一揽子交易??
追加投资应该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一)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二)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上,首先,应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协议条款,以及各个步骤中所分别取得的股权比例、取得对象、取得方式、取得时点及取得对价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一是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二是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三是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其他交易的发生;四是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如果分步取得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取得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