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是受托人,而基金托管人就是委托人吗? 基金托管人不是委托人。基金托管人:依据“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的机构,在我国通常由取得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指负责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的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投资人,即基金单位或受益凭证的持有人,所以投资人又是受益人和委托人和持有人。基金持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包括:本金受偿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及参与持有人大会表决等。扩展资料:《基金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担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基金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e5a48de588b6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1366363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职责是什么? 基金管理人是管理基金财产的人,基金托管人是托管基金财产的人。他们都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之一。
基金持有人、发起人、管理人、托管人四者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是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是相互制衡的关系,基金持有人与基金托管人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是契约关系。发起人即是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