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2013年6月,甲公司将一台价值900万元的机床委托乙仓库保管,双方签订的保管合同约定:保管期限从6月21日至10月20日,保管费用2万元,由甲公司在保管到期提取机床时一次付清。8月,甲公司急需向丙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但因资金紧张,暂时无法付款。经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机床做抵押,购入丙公司原料。双方约定:至12月8日,如甲公司不能偿付全部原材料款,丙公司有权将机床变卖,以其价款抵偿原材料款。10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转让机床合同(甲公司已通知丙公司转让机床的情况,同时也已向丁公司说明该机床已抵押的事实),双方约定:甲公司将该机床作价860万元卖给丁公司,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丁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货款。10月下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有证据证明),于是通知丁公司终止交货并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没有给予任何答复。11月上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丁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丁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机床保管费,乙仓库可以行使什么权利?(2)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已抵押。
律师函有哪些作用? 律师函(Lawyer's letter)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发送律师函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让对方当事人知道,委托人已经开始委托律师准备对其诉诸法律程序,如果对方当事人能够意识到这里面存在的法律风险,或者法律后果,有可能就与委托人进行协商解决,以求用最便捷的方式,最少的影响来解决双方的纠纷。但是如果对方对律师函的内容置之不理,也可以让委托人知道,这件案件已无法再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情况下,因为律师函是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并且要加盖律师事务所的公章,比委托人自行找对方当事人协商的力度和效果要更好,或者更高。让对方更容易受到重视,特别是公司与公司之间,如果某公司向另一公司发送律师函,说明是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解决。
论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最低0.27元/天开通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维普网经济与法詈—■一誓暑奎论《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谢晗摘要:一些学者在民商法领域将诚实信用原则称为‘‘帝王务款”,也有其他的学者将此理念称为“幽灵”。诚实信用作为一务基本原则.对于相关制度以及合法理论的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是很多理论和制度产生、形成的基础,也是其发展、完善的动因。但是该原则也存在一些问题。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作用;问题中图分类号:D913文献标识码:A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一、诚实信用原则对规范商业交易的重要作用纠正和引导错误的行为.这就是不安抗辩权的价值体现。这(一)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诚实信用原则对于交易活动是具有强大保护力的,不仅仅因为它在道德上约束人们的行为.还在于它设定了过失责任德国法学家椰林曾指出.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为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成立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该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一种信赖损失。所以法学界的学者们也普方面最好的体现就是本应该先执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因为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