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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散煤治理开始步入“深水区”

2020-09-25新闻8

我国散煤治理开始步入“深水区”

我国散煤治理开始步入“深水区”

报告建议在“十四五”力争基本解决散煤问题

记者丨于学华

为推动 “十三五”收官之年和“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有效解决散煤问题,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9月24日,由中国节能协会主办,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与能源基金会中国(EFC)协办的第五届中国散煤综合治理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围绕散煤治理的技术路径、补贴政策、长效机制等议题进行了探讨。会上发布了《中国散煤综合治理研究报告2020》,这是自2017年以来,NRDC煤控研究项目散煤治理研究课题完成的第4期散煤年度报告。

“十三五”期间散煤治理成效显著

中国节能协会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江亿在致辞中指出,2019年,我国散煤治理持续深入,削减散煤约4900万吨。其中,民用散煤治理对年度散煤削减总量的贡献达50%,比2018年上升22个百分点。江亿称,我国散煤治理开始步入“深水区”,未来首先应严控散煤市场,从源头控制,防止劣质散煤流入市场;其次大力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可再生能源、电、天然气替代煤炭等)和优质煤替代(煤炭的高效利用),实现清洁利用;第三是减量化,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准入标准,应用先进高效节能技术等多重手段、多措并举实现煤炭的减量化。

《中国散煤综合治理研究报告2020》介绍了2019年散煤治理情况,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散煤治理的成效,分析了当前的重点和难点,并对 “十四五”时期散煤治理的目标与路径进行了展望。

报告认为, “十三五”期间,中央和地方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散煤治理政策,各部门多措并举,不仅在重点区域精准施策,还投入了大量财政资金。在此基础上,相关政策有效落实,环保督查制度保驾护航,使得“十三五”期间散煤治理成效显著,预期散煤削减量将超过2亿吨,北方清洁取暖率大幅提升,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报告介绍了“十三五”期间工业与民用两方面散煤治理工作的进展。在工业散煤治理方面,重点区域严格落实燃煤工业小锅炉淘汰、散乱污企业整治、窑炉专项治理、秋冬季错峰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等治理措施。“十三五”期间,随着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散煤治理空间逐步压缩,工业散煤治理潜力开始转向非重点区域。在民用散煤治理方面,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为重要抓手。“十三五”期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超过一千亿元,先后纳入43个清洁取暖试点,改造规模超过2600万户,清洁取暖率大幅提升。

报告同时指出,在重点区域工业散煤治理空间进一步收窄、清洁取暖成本与居民经济承受力之间的不平衡尚未解决、补贴政策面临退坡、受新冠疫情影响财政压力加剧的情况下,散煤治理可持续性是当前的重点和难点。

“十四五”期间应建立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加速能源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报告在综合考虑全国散煤削减潜力、工业散煤治理和北方清洁取暖等政策实施进度的基础上,建议我国“十四五”时期继续削减散煤1.5亿吨,力争2亿吨,到2025年基本解决散煤问题。报告强调,“十四五”期间散煤治理的工作重点应由试点工程建设转入长效机制的建立。一方面,深挖工业散煤治理潜力,另一方面,全面评估清洁取暖工作,扶偏修正、查缺补漏,同时进一步扩大试点,优化补贴政策,合理制定并公开退坡时间和速度。

为保障“十四五”时期散煤治理工作的有效推进,报告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如: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机制建设,完善高层协调机制,统筹规划散煤治理工作;建立散煤消费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业锅炉和窑炉的台账制度和在线监测系统,做到可核查和可追溯,建立北方清洁取暖综合性监管平台,实现清洁取暖全流程服务;修正北方清洁取暖已改造地区不合理的清洁取暖设计,避免非主观意愿的散煤复烧,在重点区域“查缺补漏”,充分巩固“十三五”时期清洁取暖成效,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制定清洁取暖补贴评估机制,并根据结果适时调整补贴政策;制定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计划,加大建筑节能推广力度,并加快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NRDC高级顾问杨富强指出,我国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预计“十四五”时期包括风、光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将实现平价上网,未来应制定可再生能源供热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大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对散煤的替代力度,并面向终端用户热、电、冷、气等多种形式的用能需求,因地制宜、统筹开发,实现多能互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他建议,确保农村居民享有同等的使用清洁能源的权利,以及可承受的使用成本。同时,“十四五”时期应加快推动建筑节能、推进电力和天然气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清洁采暖成本,最大限度的防止散煤复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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