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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中间停放、并排停车、封堵通道、驶上绿地 记者夜探城区乱停车

2020-09-25新闻18

路中间停放、并排停车、封堵通道、驶上绿地 记者夜探城区乱停车

□文/摄 本报记者 传平

核心提示:9月22日,本报《停车乱疾》一文刊发后,10多位读者打来电话,集中投诉夜里停车乱、停车难现象。

夜晚停车难,车位少,有时候为了停车,绕好几圈;很多车主不规范停车,一个车竟占了两个车位;回家早了怕堵里面,回家晚了找不到车位……

9月22日晚,记者对萨尔图区、龙凤区多个住宅小区和商圈进行走访,调查市民夜晚停车问题。

大马路中间成了停车场

市民刘先生说,让胡路区银亿E区银行后侧,个别车主为图方便,竟将车停在路中间,不仅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也阻碍了小区的通道,方便自己影响他人。

刘先生曾多次投诉,物业也沟通过,但仍旧屡禁不止。

9月22日20时许,记者在富民路8号路段看到,停车位上停满了车。

一辆白色轿车缓慢驶来,副驾驶位上,一名女子探着头,眼睛盯着路两侧,寻找着停车位。

“完了,又回来晚了,咱只能把车停远点了。”

说话的女子姓王,家住维也纳音乐花园,因为小区里停车位少,她一般会把车停在楼下商服门前。王女士绕了好几圈后,路被堵上了,只能向后倒车。

记者看到,马路中间多出一排车,车辆横向停在路上,中间勉强能通过一辆车。

王女士说:“咋办?没地停车,个别人把车停在公路上,跟风的人多了,大马路就成了停车场。”

路中间停放、并排停车、封堵通道、驶上绿地 记者夜探城区乱停车

并排停车引发邻里纠纷

当日20时40分,记者在华溪龙城小区看到,道路两侧停满了车辆,原本双向行驶的道路,仅够一车通行。

记者走访中发现,并排停车现象严重,停在停车位上的车,后面又多出一排车,直接将车堵在了停车位上。

被堵在停车位里的A车如果想出来,就要给停在后面的B车的车主打电话,因为空间有限,B车想要成功挪走,还要分别给停在B车前后的C车和D车的车主打电话。

“你好,车堵里面了,下楼挪一下。”“我着急送文件,麻烦你能不能快点。”

打电话的人王先生表示,他的车被堵在了车位里,旁边的那台车,占用了两个车位,都是乱停造成的。

随后,记者在东城领秀小区,也发现了多排停车的现象。

业主崔女士说,小区有地下车库,还有两个停车场,基本能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但这两年,车辆越来越多,业主天天抢车位,回家晚了怕车没地方停,回家早了,又怕车被堵在停车位里出不来。

因为停车、挪车、抢车位等问题,业主们经常发生纠纷。

路中间停放、并排停车、封堵通道、驶上绿地 记者夜探城区乱停车

占人行道堵塞消防通道

当日20时44分,在华溪龙城南门,小区进出口两侧,停满了车辆,稍不注意很容易发生事故。

路旁车满为患,因为没处停,又担心被过往车辆刮碰,个别车直接停在了绿地上,草地上有很多车轮的痕迹。

附近商户表示,物业劝阻过,也清理过,但仍旧有个别车辆,依旧我行我素。

当日21时许,记者来到东风新村的程宇广场,因此处临近商圈,停车问题比较突出。

路旁有禁止停车的标识,但多个车主依旧将车停靠在了路边,占去了部分行车道。在程宇广场的一个消防通道处,一辆黑色越野车,直接冲上了马路牙子,堵在了消防通道的出口处。

附近商户张女士说:“这一片停车特难,消防通道被堵是常事,以前车都停在马路中间,现在好多了。”

在正大方盛东侧,一辆厢货车和多辆轿车,辗轧路缘石,将车停在了人行道上;在路航油气站,站内停了好多车,在立有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牌子旁,路两侧依旧停了10多辆轿车;在湖滨花园商服楼下,多辆车停放在树林中。

路中间停放、并排停车、封堵通道、驶上绿地 记者夜探城区乱停车

解决乱停车市民有话说

记者调查中发现,东风新村景程小区北门和康城小区南门相对的马路,每天6时40分到8时,乱停车现象集中,很多时候,4条道路只能通过一条道路行车;创业城小区多位居民反映,乱停车是困扰业主最大的难题,车辆停在路边、停在路中央的情况特别多,让人分不清哪里是公路哪里是停车场。因为扎堆乱停车,每年都会发生好几起事故,去年停在路边的七八辆车,被撞了。

针对乱停车现象,多数市民都表示反感,尤其是商圈乱停车,车内还不留挪车电话。

商圈停车乱,小区停车难,居民纷纷支招。认为要加大宣传,号召有车族文明停车,车内最好放置挪车电话;建议商圈合理规划停车场,节假日派工作人员引导大家规范停车;建议小区物业,利用门禁、人工等手段,控制进入小区车辆的数量,避免扎堆乱停现象;建议在大型住宅小区附近,新建停车场,开发停车位,从根本上解决市民停车难。

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处罚力度,通过罚款减少违停。

6类“惹人烦”将受处罚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了解到,将对6类“惹人烦”的交通违法行为从严处罚。

占用城市道路的室外洗车、售卖展示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侵占城市绿地的停车行为以及在未标明允许停车的车行道上停放或者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摆设障碍物和商品,影响他人使用停车位的违法行为;居住小区内占用消防通道、不按停车泊位停车的违法行为;长期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广场、停车场及居住小区的“僵尸车”;沿街车行、婚庆公司、租车公司展示车辆遮挡号牌违法行为。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15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在未标明允许停车的车行道上,停放或者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机动车辆。

第32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以两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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