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天水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督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张丽君、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王建明带领督查组一行,深入麦积区甘泉镇和甘谷县新兴镇、磐安镇司法所,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先后听取了麦积、甘谷两地检察院、司法局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汇报,现场查阅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对监管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脱管漏管虚管、是否存在重新犯罪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与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情况,并与7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面谈,询问其家庭、工作、生活、就业就学等情况。
张丽君在督查过程中指出,各帮教责任人能够尽职尽责,精准掌握未成年帮教对象情况。虽然此次督查未发现接受矫正的未成年人有脱管、漏管、虚管等问题,也没有再犯罪情形,但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较为特殊,大家一定要做到因人施矫,精准施策,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共同促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