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25日讯(通讯员 孙琦 记者 张可)近期,南京六合城管大队接到举报,在辖区一家商业广场附近,有小吃店主直接将污水倒在窨井盖上,经过与举报人沟通后再次确定了违法时间、地点。
大队环卫中队的执法人员对该区域的巡查蹲点,发现果然存在问题,一店家直接将清洗拖把的污水向窨井盖上倒。执法人员立即拍照取证,进入店内,向店主出示证件,表明来意。店主说:窨井盖上有个“污”字,我将污水倒入污水管道又不是雨水管道,不属于违法行为。面对执法人员出示的违法照片,店主显得理直气壮。
小吃店主倒污水现场被执法队员拍下
执法人员解释道:“窨井盖属于路面的一部分,向窨井盖上倒污水和向路面倒污水一样属于乱倒污水,一样会影响环境卫生,《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中有明确的规定。”在执法人员出示相关法律规定及证据后,店主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表示今后会注意,不再违法。执法人员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店主限期整改,同时给予其1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