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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满洲里市委原副书记、市长许爱莲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今日开庭审理

2020-09-25新闻20

2020年9月25日,内蒙古满洲里市委原副书记、市长许爱莲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内蒙古满洲里市委原副书记、市长许爱莲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今日开庭审理

该案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指控:2003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许爱莲利用其先后担任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通辽市科尔沁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区长,通辽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科左后旗委副书记、代旗长、旗长、书记等职务的便利,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15名企业主、被管理对象、下属等人员财物373万元人民币、9万美元、100万股权(价值人民币146万元,分得人民币58.4万元)、冬虫夏草含片6盒(价值人民币17.4万元)、间充质干细胞注射费人民币15万元。2006年至2008年期间,被告人许爱莲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90万元,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蒙古满洲里市委原副书记、市长许爱莲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今日开庭审理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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