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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控制 案例 行政许可案例分析

2020-09-25知识14

行政处罚矿产违法典型案例分析 一、基本案情2007年10月开始,卢X、卢X忠、张X、卢X良等人在隆安县丁当镇联合村四方岭四方水库附近组织人员,使用多台挖掘机、推土机等设备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煤炭,毁坏大量。

行政许可案例分析 A县下湾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由A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2016年11月28日,Z省林业厅受理了A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提交的A县下湾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使用林地申请。。

控制行政裁量权的一般规则有哪些? 第六条 实行行政裁量权源头控制制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内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将下列事项列入行政管理范围:(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第七条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内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控制和合理设定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行政管理措施;对已经设定且不合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清理,及时修改或者废止。第八条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内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主体、条件、种类、幅度等要素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尽可能减少行政裁量权空间。第九条 实行行政裁量权行使规则制度。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遵守下列一般规则:(一)符合法律目的;(二)平等对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偏私、不歧视;(三)考虑相关事实因素和法律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四)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必要,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选择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对当事人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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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行政裁量权的一般规则有哪些?第六条 实行行政裁量权源头控制制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内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将下列。

行政法案例分析 具体解析如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可见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一般为2年,本案中万达公司在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发生在1997年5月,而工商局直到2001年7月才发现该违法行为,因已过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时效,工商局此时再就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A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中工商局于2002年4月作出撤消万达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变更前的状态的决定,本身并非行政处罚,更不属于罚款,因此针对本案,由于万达公司的虚假验资行为已过追究时效,工商局只能撤消其变更登记这才是正确的行政行为。所以B项错误至于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也违法了追究时效的规定,同时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确定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即使工商局先前的行政处罚有误,也应经过法定程序先行撤消,再作出新的行政处罚。而不能用另一个行政处罚进行默认的补充和修改。因此C项错误关于D项,应当。

行政法合法性原则案例 行政合法性原则,又称依法行政原则或行政法治原则。就是说所有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行政法律的规定,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任何行政法律关系。

符合行政法的原则 案例 【裁判要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权,相关法律、法规裁量有不同规定时,行政机关应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从更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保护角度选择处理方式,行政裁量不得违反比例原则。【案例索引】一审:诸暨市人民法院(2008)诸行初字第15号行政判决(2008年7月3日)二审: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绍中行初字第37号行政判决(2008年11月25日)【案情】原告:郭建军被告:诸暨市国土资源局诸暨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郭建军系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三村赵四自然村村民。2001年3月开始,郭建军在拆除老房的基础上,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擅自重建东面一间40.96平方米的住宅。2002年11月16日,诸暨市人民政府向郭建军颁发了诸暨集用(2002)字第1—1327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2006年2月7日,诸暨市人民政府以郭建军未经批准、擅自重建东面一间面积为40.96平方米的住宅,提供的房屋权源证明失实为由,对郭建军作出诸政行决字(2006)第1号行政决定,撤销诸暨集用(2002)字第1—1327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由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办理更正登记。郭建军不服,向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06年5月28日,绍兴市人民。

行政强制措施现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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