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法则/自然法则/天理,智者总结下。 天外有天,天外无边.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以不变应万变,方能处事不惊.
人是不是宇宙自然的一部分? 人当然是自然的产物。个人的一切都归自然法则制约但却不主导。自然法则赋予人的意识与意志,每个人的行为都由自己的意志主导。人性体现着自然法则对人的建设,对立统一的善恶,但整个人类绝对趋于善,否则人类不能生存更谈不上发展。所以我说整个人类整体受着自然法则的制约与主导,他有自己的发展变化规律,这是社会科学所应该研究的。人性是自然的,人性良好的一面是社会发展的正义因素。人类是在善与恶的博弈中发展而来的。
意念与宇宙自然法则,人类的意念,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像遥控器,遥控着你意念的事物,即将启动。这个力量是宇宙本来的自然法则。也就是说,你想什么,什么就接近你。。
宇宙的终极法则是什么? 宇宙法则也就是自然法则。自然法则对于人类这样的高智慧生物一样起着主导制约的法规作用。但!对个人则只制约不主导。因为自然法则让人有了一个自主的脑袋。自然法则让人的自主的脑袋自己主导自己。然而所有自主的脑袋通过意志不断地竞争,竞争的结果离不开自然法则的主导方向。也就是说,自然法则给人类生存发展一个通道,这个通道一头光明,一头黑暗。人们可以在通道里乱闯,但最终还是光明吸引了人性的需求。
宇宙自然法则 一 天外有天,秩序井然 在尚未开化的人类祖先看来,地球是宇宙中最大的天体,天穹上所有的星星都在围绕地球转。然而当哥白尼降生出世后,逐渐发现了其中的错误,地心说受到。
″道\ 道在自然法则之上。自然法则是与宇宙统一的,二者互相依存,缺一不可。道先于宇宙而生,宇宙是循道而生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创世之初,世界不是随随便便就存在的,是按着道的指令创生和演化的。宇宙和自然规律是同时由道创生的。宇宙同时遵从道和自然规律,自然规律和道没有这种遵守关系,自然规律是道的一部分。中国古代的道和西方现代科技所揭示的宇宙本源是极为相似的。都是来源于一个混沌的小圆球。道的研究对象是人所感知到的一切事物,因而极为广博、高度概括、统一化。自然法则(西方思想家的自然法则)研究的是某一类或某一个事物,比较狭窄,因而以准确、精细见长,有繁杂的分类。道概括出宇宙普遍规律,即阴阳、盈亏、虚实的转化。道认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人可以总结自然规律,但一旦说出来,就不准确了(测不准原理?根源不可穷究?人可以定义一个概念,但当你明确写出这个概念,你所写的和所想的就有偏差了,导致别人无法准确理解你的意思。老子认为人应顺应自然,不做无妄之争以和平、安宁地生活。西欧思想则是抓住细枝末节不放,刨根问底,广泛质疑,在科学和哲学两条道路上不断积累,最终涓涓细流汇成滔滔江河,使。
″道\ 老子不知其究竟真实,以所谓静定境界观见混沌一气,于窈冥恍惚中有象进而有物的演变幻象中,恍然有悟而曰,不知其为何物,强名之曰道。并以为此即万物演化之初,故曰先天地万物而存在。以道牵强赋名说义。道者,天地万物由始至终的演变过程之谓也。只是在某种意义上说明其所见证的所谓天地万物演变的道理。非宇宙本源的真实面目,更非所谓物理学认为的宇宙自然法则。老子依冥冥中宇宙灵魂给予某种“混沌一气”的幻象所见,演义所谓的天地万物之初的演变之道。而在佛祖的所谓禅定境界中,则以冥冥中宇宙灵魂给予见证的万物之初的幻境,却是其佛教语境中的天地未有之前,所谓宇宙本体的光明。而无论是老子所言的混沌一气的天地之道,还是佛子所说的宇宙本体光明,亦或是爱因斯坦所谓的大自然法则,都不是宇宙本质的真象,仅仅是宇宙灵魂有意安排,让人类偏执有所“见证”、思悟,而后有冥冥中诱使言论的幻弄假象。人类所有的理论,全是借假喻真的假设之说,不是真正意义上,揭示宇宙本体究竟真相的真理。宇宙中唯一的真实存在,万物因此而有生灭演绎变化的本源,与所谓决定造化万物生灭的自然法则,就是永恒不灭的天体灵魂生命!宇宙就是灵魂本体!灵魂就是宇宙万物的造化主宰!。
″道\ 我用现代的自己的语言来尽最大可能讲述一下和大家讨论:道本无法,能演化万法!道本身是无法则的,所以能容任何法则!换句话说:宇宙中所有的自然法则都在大道里,那些自然法则对大道里的万物起作用!但对大道本体起不到一点作用!大道不受任何自然法则制约,因为他柔顺无法,柔顺他能随任何自然法则走,能耗死自然法则向另一法则转变,然后因自己无法又柔顺所以又随从另一法则!因此讲,法有生灭!道不生不灭!万物有生灭!大道不生不灭!就在于自己无定规能随顺能柔能慈能俭不敢为天下先的特性!所以老子讲大道的特性是无,这个无不是与有相对的无!是真真正正的一元无!而且超越了这个一元!怎么理解呢?意思是这个真正的\"无\"不但有世人观念中的\"有\",还有世人观会中与\"有\"相对立的\"无!是超越了世人观念中二元的\"有无!所以方便讲是一元\"无!但其真实意更是超越了这个一元`无!所以讲的绕吧,不可理解吧!所以老子讲\"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就是大道的玄妙之处,语言文学不足以显示他的全部秘密!如果像解剖一样剖析开来完全展示在世人面前使他的秘密无所遁形?那漫天神佛仙也做不到,因为无这可能!这也是道可道名可名千百年来争论不止的原因!所以大道只能悟!。
″道\ 1、道与法则和本源不是一个哲学概念。道是多个法则相连而成的长期规律;法则是法理,老子叫“无名、一、朴、大、法”等;本源是哲学探索的宇宙起源,按老子“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的说法,法即是宇宙始动法理或本源。2、道法的支配作用是有“道生方向、条件控制,重复提高与程序限度”都不可改变的规定性。即道的需要产生法则,法则就是“对立统一,质量互变与否定之否定”基本过程,也就是“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与有生有和无生新有”基本过程。3、法理本源或一等都是“因果辩证法”也就是“哲学”,原理,早晚都要统一。因果辩证法过程是“前辩析原因,后考证结果,因果对照提高又生新因等”基本过程,因果是相互交错交替循环提高变化的,故为“玄中又玄”,乃万物发展变化的固定法式,绝对真理和宇宙万物变化之最高主宰者。详见拙作《解密老子道法与科技哲理》,即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