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偿还赌债,在南宁一家银行支行工作的34岁客户经理罗某,一年内疯狂盗取客户款项300余万元,以此弥补亏空……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罗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依法判决,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10万元人民币。
罗某在银行主要负责办理理财、贷款、信用卡等业务。因为沉迷网络赌博,2019年2月,罗某输掉了20多万元。一开始,他靠着刷信用卡和借小额信贷公司的钱来偿还,但很快就资不抵债。
无路可走的罗某心生邪念,想到了盗窃客户的钱财来填补亏损。罗某长期负责帮客户办理购买理财产品,在他经手下的客户购买理财的资金比较大,而且购买时间比较长。此外,客户比较相信罗某,在办理购买手续需要输入银行卡密码时并没有特别防备他。
从2019年2月起,罗某利用这个优势和客户的疏忽,在帮助客户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记住客户银行卡密码,并在办理手续过程中,以登记客户银行卡为由,拿到客户的银行卡,偷偷在其私人POS机上,将客户的钱转到其POS机绑定的银行卡上,并给客户回执单作为凭证,让客户误以为已经成功购买。之后,罗某立刻在终端上撤销购买业务,客户并未知情。
直到今年4月1日,被害人林女士到银行网点询问其购买的理财到期但款项尚未到账的情况。经过罗某的同事查询后发现,林女士根本未购买过理财产品。罗某的同事觉得事关重大,便将此事上报了领导。领导找到罗某时,罗某见纸包不住火便主动向领导坦白,同时决定向公安机关自首。据统计,从去年2月至今年3月期间,罗某共盗取25名客户资金374.2万元人民币。这些钱,除了偿还之前的20万元,其余的钱均被罗某在网络赌博挥霍一空。
因涉嫌盗窃罪,罗某于4月4日被刑事拘留,4月30日被执行逮捕。7月28日,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罗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对罗某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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