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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税收政策案例 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三个案例选一个写作即可,字数无要求但最好多点,对问题解答清楚即可

2020-09-25知识10

关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案例? 1、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材料中该明星的行为是偷税。2、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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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20年来税收执法中出现过什么犯罪案例 从一则案例论税收执法实践中“偷税”的故意要件案例介绍某咨询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经鉴定为查账征收。该所2002年、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虽按照查帐征收方式进行了纳税辅导,并计算出在查帐征收方式下应当缴纳的年度所得税,但在实际征收时,按当地统一口径,该所以营业收入的核定利润率计算并申报缴纳了所得税。后因有人举报,稽查局立案稽查后认定该所未按照查帐征收方式计算缴纳所得税,而仅按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申报缴纳税款,系以虚假申报的方式,造成了少缴税款的结果,构成偷税。其作出偷税认定的根本理由就是,存在着虚假申报行为以及少缴税款的结果,已经符合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之偷税的构成,至于该所主观上是否具备偷逃国家税款的故意,则非征管法所要求,税收执法实践中也无须予以考虑。案情分析在刑事司法领域,关于“偷税罪”是否需要具备主观故意是不存在争议的。相反,偷税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有目的性地偷逃国家税款的心理状态,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均得到一体遵行。但是,在行政执法,即税务机关执行税法的实践看,关于征管法第六十三关于“偷税”的构成,是否应当具有主观故意则存在较大的争议。那么,行政执法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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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A:让利20%销售;B:赠送20%的购物券;C:返还20%的现金。假如以销售一万元的商品为基数,分析其具体商业运作过程中的涉税问题,具体计算如下:A方案:让利20%销售商品。因为让利销售是在销售环节将销售利润让渡给消费者,让利20%销售就是将价值10000元的商品作价8000元(购进成本为含税价7000元)销售出去。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税利情况是:应纳增值税额=8000/(1+17%)×17%一7000/(1+17%)×17%145。30(元)应纳企业所得税=[8000/(1+17%)-7000/(1+17%)]×33%282。05(元)企业的税后利润=8000/(1+17%)-7000/(1=17%)-282。05=572。65(元)B方案:赠送价值20%的购物券。也就是说购满价值10000元的商品,就赠送2000元的商品,该业务比较复杂,将其每个环节作具体的分解,计算缴税的情况如下:销售10000元商品时应纳增值税=10000÷(1+17%)×17%一7000÷(1+17%)×17%435。90(元)赠送2000元的商品,应作视同销售处理,应纳增值税=2000×(1+17%)×17%一1400×(1+17%)×17%87。18(元)合计应纳增值税=435。90+87。18=523。08(元)由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获得购物券居于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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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怎么做税收政策整理和更新的? 一、每天浏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相关官方网站查看并复制行程word文档,进行分类归集;二、对相关的专家解读进行归集分类;三、在实际操作业务中,进行相关的案例归集

税收案例分析 方案一:分开纳税。如果张女士与甲企业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计算征收。这时,工资、薪金所得没有超过基本扣除限额2000元不用纳税,而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2500-800)元×20%340元,因而张女士1月份应纳税额为340元。方案二:合并纳税。如果张女士与甲企业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由甲企业支付的2500元作为工资薪金收入应和单位支付的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1500+2500-2000)元×10%-25元=175元,因而张女士1月份应纳税额为175元。

2020税收新政策 相信大家都知道税收的作用,它不仅是现代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更是缓解收入不平等的重要工具。所以,对于每个公民来说,依法纳税是应尽的义务。。

年终奖税收筹划案例 年终奖作为员工奖金的一部分,是员工薪酬所得,属于企业应该发放的范畴,至于是否发放,发放多少,既要根据企业效益情况,也要根据企业与员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定。。

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案例 重庆市彭水县之外的企业可以保持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不变,通过以下途径就可以享受到彭水总部经济优惠政策。(1)企业可以将新办公司注册在彭水工业园。(2)企业将注册地址变更到彭水工业园。(3)在重庆彭水工业园区注册一个分公司。注册到彭水工业园区的企业可以享受到彭水县如下财政优惠政策:工业性生产企业对于从事工业性生产的企业,只要将企业注册在彭水工业园区,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予以奖励,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60%给予奖励。商业贸易型企业从事商业贸易的企业,只要将企业注册在彭水工业园区,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予以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60%予以奖励。服务型企业对于从事各类服务业的企业,只要将企业注册在彭水工业园区,其营业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予以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60%予以奖励。对于纳税金额较大的企业,还可享受彭水工业园区的特别优惠财政扶持奖励政策。

关于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都有哪些

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三个案例选一个写作即可,字数无要求但最好多点,对问题解答清楚即可 企业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扣缴个人所得税:1、总经理应扣个人所得税=1000000*45%-13505=436495元2、副总经理应扣个人所得税=500000*35%-5505=169495元3、各部门经理扣个人所得税=110000*25%-1005=26495元4、各部门副经理扣个人所得税=105000*25%-1005=25245元5、职工甲扣个人所得税=55000*20%-555=10445元6、职工乙扣个人所得税=54000*20%-555=10245元从税收角度,上述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有以下筹划的空间:1、部门经理岗位:每月工资1万元,其扣除3500元,余6500元,适用于20%的税率。与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25%之间,有发放1255元的空间,欲减少部门经理岗位个人所得税负担,可按月预发部分年度奖金,如每月预发1255元,则奖金部分交缴的个人所得税为3012(每月随工资扣)+22730(一次性扣)=25742元,节约753元个人所得税。2、副经理岗位筹划如上:每月可随工资预发1255元,可节约753元个人所得税。3、普通职工岗位:工资税率为3%,奖金税率为20%,可筹划为每月工资税率为3%,一次性奖金为10%,即同上原理。每月预发奖金955元,则奖金部分交缴的个人所得税为343.8(每月随工资扣)+4249(一次性扣)=4592.8元,节约5852.2元个人所得税。在税收筹划中,应充分应用好税收。

#个人所得税税率#税收#税收筹划#宏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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