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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人:今后在公交上外放音乐,司机可让你下车

2020-09-25新闻15

要打造优质的公共交通出行条件,佛山希望通过设立公共汽车乘车守则,培养市民乘坐公交的良好习惯。9月23日记者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日前《佛山市公共汽车乘车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结束征求意见,有市民在征求意见期间提出如乘客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是否可以直接向司机举报时,为此该局特别指出驾驶员可由此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七类物品不得带上公交车

本周是“2020年公交出行宣传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指出,全市公共交通客流由2008年改革初期的日均36万人次/日,增至2019年的150万人次/日;公交出行粘度持续增加,非现金支付率由改革初期的10%增至2019年的86.4%;中心城区公交分担率由改革初期的7%增至2019年的43.74%。

在为佛山市民提供良好公共交通出行条件的同时,该局也希望通过《征求意见稿》提升全市公交服务水平。其中佛山拟禁止乘客携带包括猫、狗、蛇等宠物在内的七类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在携带物品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一名乘客可免费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且体积不超过0.1立方米,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的行李物品。超过该标准的行李物品,或妨碍乘客通行和对运营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其他物品,不得携带上车,但婴儿车、轮椅、导盲杆等必要扶助工具除外。而且行李物品不得占用座位、阻碍通道,婴儿车、轮椅、非电动折叠自行车等应妥善折叠。

@佛山人:今后在公交上外放音乐,司机可让你下车

按照要求, 今后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易污染、易碎、易损伤他人的物品;枪械弹药、管制刀具、充气气球;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未密封包装且有异味的物品;可能引起乘客恐慌、危及行车安全和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活体禽畜和猫、狗、蛇等宠物以及其它可能妨碍车辆运营和其他乘客乘车的动物(盲人携带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携带扶助犬且已采取保护措施的除外)等物品都不能带上公交车。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自行车、电动车或其他电动代步工具,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指出,用于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车或包装完整且符合该守则携带行李规定的非电动折叠自行车是可以带上公交车。

公交车上使用电子设备不得打扰旁人

除了规定上车携带物品类型外,佛山也为乘坐公交车制定一些细节要求。

比如《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佛山公交车行车安全细节。例如在车辆未到站时,乘客不得示意驾驶员停车,行车时不得有与驾驶员闲谈等妨碍驾驶员驾驶或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严禁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同时乘客有权对驾驶员(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运营服务予以监督,但不得在行车途中对驾驶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侵扰,并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制止侵扰驾驶员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

其中有市民向该局反馈意见时称,“规定乘客使用电子设备不得外放声音,这个是否可以直接向司机举报。”对此该局指出,如遇到乘客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的情况,可以直接向驾驶员反映,如该乘客拒不听从驾驶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劝导,驾驶员可拒绝为其提供客运服务。

另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本周表示,近年来公交投诉率大幅下降,市民公交出行满意度持续上升,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调查,近几年全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为85分以上。

为此有市民指出对公交车提建议(例如报站不对等情况),是否有渠道可以直接反映时,该局指出,公交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渠道不在《佛山市公共汽车乘车守则(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范围,市民需要对公交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可以直接拨打各区投诉电话或在“佛山公交”微信公众号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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