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考评的实施办法》《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行“一面墙”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采取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评分,一季一分析,半年一小结的方式,通过一楼大厅一面展板对全院检察人员工作数量、质量、效果等方面进行公开。
考评实施办法以目标引导、量化考核、奖优罚劣、推动工作、提高质效为考评原则,从评价内容、评价结果、评分办法、组织领导、结果运用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工作人员、检察部门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按照“党务公开”“检务公开”“财务公开”等规定,对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做出明确要求,为全面促进检察业务工作、提高依法办案质效、规范队伍纪律作风、保障检务公开等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目前,该院利用周通报、月评分作为全院检察干警(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先后在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检察官业绩考评(上半年)、绩效考核(上半年)等量化考评时予以采用,切实发挥了促进每一名检察官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司法办案的自觉追求和以制度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供稿丨李宗权
编辑丨王适妍
审核丨李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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