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外交部网站】;
本周三,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表声明,敦促香港外国记者会(FCC)停止蓄意制造、挑动事端。此前,该组织对特区方面修订和媒体相关条例的做法发表了看法。外交部有何评论?
汪文斌:你可能指的是香港警方修订《警察通例》一事。我注意到香港警方已表示,有关做法将帮助警方在不影响警方行动效率的情况下尽量配合传媒工作并提供协助,这有利于保障符合资格的新闻媒体和记者的正当权利。
我也想指出,中国是法治国家,香港是法治社会。在香港特区从事新闻工作,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和香港特区法律,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外国在港媒体和记者只要遵守法律,依法依规进行报道,各项合法权利都会得到充分保障。我们支持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媒体的管理和服务。
至于你提到的香港外国记者会的有关言论,外交部驻港公署已经就此阐明立场。香港外国记者会应当立即停止打着“新闻自由”的幌子插手香港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