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这是很多司机都明白的道理。
但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将这句话当成了耳旁风。
9月17日,会战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时,查获一名酒驾司机,他的理由竟然是酒后口渴,想要开车去买水。
酒后想买水代价有点大
9月17日,会战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多数司机都能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当日20时许,在检查过程中,一辆小货车向卡点驶来,民警示意司机停车。
司机眼神躲闪,对民警的询问吞吞吐吐,司机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值达到了饮酒后驾车的数值。司机说,他和工友一起吃晚饭,只喝了一瓶啤酒解渴,感觉没喝多,就驾车回家了,没想到途中遇到了交警。
检查过程中,又有一名司机驾车驶向卡点。当司机打开车窗的一瞬间,民警闻到一股刺鼻的酒味儿。
经检测,司机的酒精值已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数值,被查扣后,男子十分后悔。该男子表示,他在铁人二村住,自己在家喝完酒后,感觉有些口渴,家里没找到水。小区附近正在修路,买水也不方便,他就想开车到采油一厂附近去买水。心存侥幸的他没想到,出门没多久就遇到了交警。
酒驾成本高心里要有账
会战交警大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生命安全面前,酒驾就是酒驾,任何理由和原因都是借口。酒驾成本高,每一位司机心里都要有本账。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