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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服务,让这座城很暖心

2020-09-02新闻32

8月30日,南京地铁实现AED全覆盖(详情点这里),每个站点至少有一台“救命神器”,这在长三角城市中还是第一例。

在8月20日起施行的《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对AED设备的设立做出明确规定。以《条例》为引领,爱心正在城市蔓延——为了照顾老弱病残孕幼等特殊群体,爱心座椅随处可见;帮助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度过炎炎夏日,爱心服务点不断拓展;还有便利哺乳期妈妈的爱心母婴室,为实现“救在身边”而全城覆盖的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01 关爱户外劳动者

爱心服务点全覆盖

高温酷暑,没有一丝凉风,行道树的叶子都被晒得耷拉下来。但却有这样一群人为了城市的干净整洁,身着橘红色环卫服,手戴棉布手套,全副武装地工作着。

高温下,环卫工清扫路面。南报融媒体记者 肖凡摄

炎炎夏日、瑟瑟寒冬,如何改善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的工作条件?

《条例》第45条做出规定: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利用本单位场所和设施设立爱心服务点、公益阅读点、漂流书箱,为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饮用水、餐食加热、遮风避雨、看书读报等便利服务。

8月31日,南京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公司汽车七队景明佳园公交总站内,一个温馨的站内“爱心驿点”正在为环卫工人提供服务。每逢盛夏、严冬,这里都会对环卫工人等户外工作者敞开大门,供他们纳凉、补给、歇脚,还提供解暑的绿豆汤等清凉饮料。

午休时间,环卫工人在滨江环卫安康驿站吃西瓜消暑。南报融媒体记者 徐琦摄

记者了解到,从2015年7月起,市城管局会同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环卫职工“安康驿站”和“爱心驿点”建设。截至目前,南京共建成在用安康驿站135座,尽可能为环卫工提供遮风挡雨、烧水热饭、换衣如厕、应急求助等便利条件。南京还有255个爱心驿点遍布全市,主要由企业设立,满足提供茶水、热饭、歇脚三项基本需求,方便环卫工等户外工作人员防暑纳凉。

02 关心“背奶妈妈”

母婴室数量不断增加

《条例》第42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爱心座椅、轮椅、母婴室等便民设施,围绕落实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全市工作场所、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建设正不断推进。

位于地铁3号线鸡鸣寺站的母婴室。南报融媒体记者 张源源摄

8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地铁3号线鸡鸣寺站,沿着6号出口方向,醒目位置就看到一间标记大大粉红色标识的母婴室。母婴室开放时间与地铁运营时间同步,向需要哺喂母乳的女性开放,门上还留了服务电话,供乘客在使用遇到疑问时拨打。工作人员介绍,市民需要使用时只需联系地铁站工作人员即可,附近经常有“背奶妈妈”前来借用。

除了地铁3号线鸡鸣寺站,还有地铁4号线鼓楼站、S1号线禄口机场站等7个地铁站设有母婴室。

记者还从南京公路客运站务有限公司了解到,南京汽车客运站及汽车客运南站内均设有重点旅客候车室,候车室内也都配置了母婴室,供特殊旅客使用。

南京站南广场的母婴室。南报融媒体记者 董家训摄

除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内的母婴室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市民蒋女士今年休完产假上班后发现,办公楼内多出了一个特殊的房间,这是一个专为“背奶妈妈”们提供的哺乳间。母婴室进门就是儿童娱乐区,往里走是专为妈妈设立的挤奶间,里面放着单人沙发、置物架等。室内还有冰箱、电视、书架,以及婴儿床等设施,布置得温馨又舒适。

根据市总工会、市卫健委等部门统计,截至2017年底,南京已建成262家工作场所爱心母婴室。而截至去年,我市工作场所已建成基础爱心母婴室375家900多间,另外还有三星级爱心母婴室58家、四星级爱心母婴室56家、五星级爱心母婴室10家。除了部分规模较大、女职工较多的企业建立了自用式爱心母婴室外,园区、写字楼等场所还建立了区域性爱心母婴室,医院、商场、车站等也设立了公共爱心母婴室。目前,更多的母婴室仍在持续建设中。

03 AED设备全城覆盖

实现“救在身边”

在地铁1号线胜太路站,一个橘红色醒目标志的AED设备正放置在站厅一侧,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市民可以随时取用。自现代心肺复苏术逐步创立推广以来,急救挽救了千千万万“不应过早停止的呼吸和心跳”,急救体系成为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图片来源:南京地铁

8月24日,江宁高级中学,急救培训志愿者张霞正在对高中生进行急救知识培训,AED的查找和使用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各位在公共场所发现AED设施,请大家记住它们的位置,因为在紧急时刻,节约一秒钟的寻找时间,就能多出一秒钟的抢救时间。”

AED是一种能够自动识别异常心律并给予电击除颤的急救设备,抢救心跳骤停患者的成功率远高于徒手心肺复苏。因其操作简单且内置语音提示,便于非专业人员使用,AED也被誉为“救命神器”。

地铁2号线集庆门大街站设置的AED正式安装并投入使用,专业人员正在给地铁员工进行心肺复苏和AED使用培训。南报融媒体记者 段仁虎摄

《条例》第42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等便民设施。

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红十字部门进一步细化AED设置条件,在机场、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养老机构、市3A级以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设有医疗机构的旅游景点、轨道交通换乘车站等场所均应当配备AED设备。2019年,全市主要警务站、地铁站及人流密集场所共有100台AED设备安装完毕,2020年8月,全市在地铁站点内实现AED设备全覆盖,共计布设了169台,未来,公共场所的“救命神器”数量还将持续增加。

内容来源:南报融媒体记者 张源源 王茸

图片来源:南报融媒体记者 肖凡 徐琦 张源源 董家训 段仁虎、南京地铁

内容编辑:南报融媒体编辑 董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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