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姓名是每个人的名片。互联网时代,一些爸妈取名的思路和脑洞越来越新奇,西安有位市民将孩子取名“王者荣耀”。那么,不满意自己的姓名能否在成年后修改呢?是否能申请改名不改姓?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方能否改变孩子姓氏?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自然人姓名权这件事。
电视剧《家有儿女》里设定了这样一个家庭背景,刘梅与胡一统因三观不合离婚,刘星(13岁)系刘梅与胡一统婚生子,离婚协议中约定刘星由母亲刘梅抚养,父亲胡一统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刘梅与夏东海组建家庭。
问题来了,刘梅改嫁夏东海,是否可以擅自将刘星换姓改名夏冰雹?
答案是否定的。法律工作者葛先生告诉大河网记者,《民法典》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也就是说,父母双方在决定子女姓氏上的权利是平等的,一般来说,子女出生后,其姓名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也应由双方协商一致。所以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即使是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刘梅单方面改了未成年婚生子刘星的姓名侵犯了胡一统的命名权利。
若刘梅擅自更改刘星姓名,胡一统怎么办?
胡一统有权要求恢复刘星原姓氏。可向公安机关申请恢复子女原姓名;有权至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责令恢复原姓名。
胡一统知道刘梅给刘星冠姓“夏”,火冒三丈,要挟刘梅不再给付抚养费。胡一统是否可以不再负担抚养费?
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离婚后,刘星由刘梅直接抚养,胡一统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刘星认为“刘星”“胡星”“夏冰雹”都太难听了,是否可以改名为“福尔摩星”?
刘星为未成年人,其姓名更改须由监护人协商决定。
子女原则上随父姓或者随母姓,但并非绝对不能选择其他姓氏(即第三姓),若刘星成年后欲改变姓名,需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正当理由,遵循以下规定——
《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刘星成年后,凭个人喜好随意自创姓氏,会造成对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的冲击,既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道德要求,也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维护。
那么想要更改姓名都需要准备什么?
1.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或父母(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
2.18周岁以上公民需更改姓名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
3.父母离婚后要变更子女姓名的,根据公安部(公治〔2002〕74号通知)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由恢复人或父母写出书面申请。”(16周岁以上人员变更姓名之后,应将原身份证交回)。
符合以上三条规定的由民警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