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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意见 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哪些

2021-04-08知识8

夫妻感情破裂的判断依据有哪些 夫妻感情破裂法律术语,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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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 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 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 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 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 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

#最高法关于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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