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某矿井工业储量为10000万吨,永久煤柱损失为1000万吨回采率为0.8,求该矿井可采储量
损失储量 第29条 储量损失分为设计损失和实际损失。根据各有关部门对储量损失分析上的不同需要,其中又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类。一、按损失发生的范围分类,可分为:1、工作面损失;2、采区损失;3、全矿井损失。二、按损失发生的原因分类,可分为:1、与采煤方法有关的损失;2、由于不正确开采引起的损失;3、落煤损失;4、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5、设计规定的永久煤柱损失;6、开采技术条件达不到造成的损失。三、按损失的形态分类,可分为:1、面积损失;2、厚度损失;3、落煤损失。第30条 设计损失是指矿井(或采区、工作面)设计中,根据国家技术政策规定,允许丢失在地下的那部分储量。设计损失由如下内容构成:一、设计工作面损失。包括:1、设计上规定的与采煤方法有关的损失;2、落煤损失。二、设计采区损失。包括:1、设计工作面损失;2、设计上规定的与采煤方法(这里指采区巷道布置)有关的损失。三、设计全矿性永久煤柱损失。1.设计采区损失;2.设计地质及水文损失;3.设计全矿性永久煤柱损失。第31条 实际损失是指在开采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损失量。包括实际工作面损失,实际采区损失和实际全矿井损失。第32条 实际工作面损失是指发生在工作面内的各项损失。
三个煤量计算方式
煤矿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 去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拘魂使者三量的划分和计算(一)开拓煤量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巷等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即为开拓煤量。计算公式:Q开=(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m;h—采区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煤层平均厚度,m;D—煤的视密度,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采出率。(二)准备煤量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采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准备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准备煤量。计算公式:Q准=(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准—准备煤量,t;L—采区走向长度,m;h—采区倾斜长度,m;M—采区煤层平均厚度,m。在一个采区内,必须掘进的准备。
煤矿留设煤柱为什么煤柱是衡量一个采区开采率的一个重要标准?
煤矿三量及损失量管理台账和三量及损失量图 1、煤矿三量是指:2113开拓煤量,准备5261煤量,回采煤量,就是我们常说的三量。三量平4102衡对于正常生产有1653现实的意义。为了及时掌握和检查各矿井的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的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即所谓三量。开拓煤量,是井田范围内已掘进开拓巷道所圈定的尚未采出的那部分可采储量。准备煤量,是指采区上山及车场等准备巷道所圈定的可采储量。回采煤量,是准备煤量范围内,已有回采巷道及开切眼所圈定的可采储量。对于大中型井工煤矿,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分布不低于3年、1年、4个月;而针对于小型煤矿,则为不少于2年、8个月、3个月。2、以采掘工程平面图或者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为底图,绘制三量的分布范围、煤炭损失的分布范围。分煤层绘制损失量图。也可以以台账绘制成表格形式,把煤损进行反映。3、损失量台账按照永久煤柱台账、地质及水文地质煤柱台账、护巷煤柱台账、三下压煤量台账分类。4、煤炭损失分类。按照损失形态分类分为落煤、面积、厚度损失。按照引起煤炭损失的原因分为开采损失、非开采损失。按照计算范围分为全矿损失、采区损失、工作面损失。
三个煤量准备期国家规定是多少 三量的划分和计算(一)开拓煤量 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巷等。
什么是无煤柱开采 是指采取一些必要的技术措施,不留煤柱,这样可以减少损失量,提高回采率
煤矿留设煤柱 首先介绍些2113煤柱:煤柱是出于安全留设的5261类似于隔离带和承4102重墙的作用,它主要为了保护1653水,地压等方面破坏地表和巷道的作用。煤柱分为:可回采和不可回采两种在生产工程中,煤柱回采一般放在矿井开在的最后阶段,出于为了保产不影响产量,煤柱损失是矿井生产中丢煤的主要部分,所以在矿井的开采中煤柱的损失直接会影响的矿井回采率!
什么是矿井储量、矿井生产能力和矿井服务年限? 矿井储量可分为矿井地质储量、矿井工业储量和矿井可采储量。矿井地质储量是指矿井技术边界范围内的全部煤炭储量;矿井工业储量(Zc)是指在井田范围内,经过地质勘探,煤层厚度和质量均合乎开采要求、地质构造比较清楚、目前即可利用的储量,矿井可采储量(Zk)是矿井设计的可以采出的储量。故Zk=(Zc-p)C式中p—保护工业广场、井筒、井田境界、河流、湖泊、筑物等留置的永久煤柱损失量;C—采区回采率。厚煤层不低于0.75;中厚煤层不低于0.8;薄煤层不低于0.85;地方小煤矿不低于0.70。矿井生产能力亦称井型,是指矿井设计的年生产能力(万吨/年)。有些生产矿井因为原来没有正规设计,或者因为原来的生产能力需要改变,故需对矿井生产能力进行重新核定。核定后的综合能力,称为核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