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康熙末年,诸皇子争夺皇位非常激烈残酷,特别是皇八子允禩、皇十四子允禵,是康熙末年胤禛在谋取皇权之路上的两大劲敌,他们都是极有能量夺取皇位的皇子,胤禛在夺取皇权的关键时刻不采取非常措施显然不行,这充分说明他龙袍加身很不容易,充满变数,稍有差池,就可能失去这身龙袍。我在
《皇权的斗争:不功成身退,就得引颈受戮,隆科多究竟败在哪?》
一文中,阐述了隆科多在帮助胤禛登上皇位之后,理所当然地得到了他想要的荣华富贵,但与此同时,也蕴藏着一场被皇帝设计好的暴风骤雨。
于是,针对隆科多的打击,暴风骤雨一般袭来。
雍正三年正月,隆科多被解除步军统领之职。
五月,将隆科多之奸公诸于朝臣,指责隆科多:
屡参允禩,欲将他往死里整,但对其党羽鄂伦岱、阿尔松阿等人却加以包庇,
此举是企图将允禩党羽收归到自己门下。
六月,以行止恶劣为名,革隆科多次子玉柱乾清门头等侍卫、总理侍卫事,銮仪使之职。
此时,吏部奉命议处年羹尧妄参金南瑛之罪,提出两个处理意见。雍正帝认为前议过轻,简直是有意包庇,后议又过重,很不适当,并说如此错乱之事,别人断不敢做,而吏部尚书隆科多如此妄为,完全是“有意扰乱”朝政。他借此大做文章,说:
“朕御极之初,隆科多、年羹尧皆寄以心腹,毫无猜防。孰知朕视为一德,彼竟有二心,招权纳贿,擅作威福,欺罔悖负,朕岂能姑息养奸耶?向日明珠、索额图结党行私,圣祖解其要职,置之闲散,何尝更加信用?隆科多、年羹尧若不知恐惧,痛改前非,欲如明珠等,万不能也!殊典不可再邀,覆辙不可屡蹈,各宜警惧,毋自干诛灭。”
他令都察院对隆科多之罪严加议处。结果,隆科多被削夺太保和一等轻车都尉世职,并令他前往阿兰善等地修城垦地,将他逐出京城。此时,雍正帝已将隆科多定为奸臣,还指示署理凉州总兵宋可进:隆科多像年羹尧一样贪诈负恩,揽权树党,擅作威福,你虽曾在他手下干过,但他到你那儿后,
“似此诳君背主小人,相见时不需丝毫致敬尽礼”
。这为这位总兵对待隆科多定下了调子。
雍正四年(1726年)正月,隆科多家仆牛伦索贿案发,审问牛伦时,他供出隆科多曾受年羹尧、总督高世显、觉罗满保、巡抚甘国璧、苏克济等官员贿赂,雍正帝下令将牛伦斩首,其主人隆科多革去吏部尚书之职。
雍正五年(1727年)闰三月,有人告发隆科多从辅国公阿兰布处要走玉牒底本,留藏家中。玉牒是皇家家谱,被视为神圣之物,明令除宗人府衙门外,外人都不得私看,即便是因公需要阅看,也应当在奏请同意后才能前往,敬捧阅看。隆科多私藏玉牒,犯下大不敬之罪,雍正帝借此再次大做文章。此时正奉命在边境与俄国代表谈判两国疆界的隆科多,被雍正帝中途召回。隆科多在边界问题上忠诚于大清王朝,曾与俄国代表展开针锋相对的较量,坚决要求对方归还侵占的大片中国蒙古土地,他走后其他清政府代表软了下来,对俄一再让步,签订了屈辱的
《布连斯奇条约》
。一心要惩处隆科多的雍正帝并未虑及这许多,下令革去隆科多一等公之爵,并命诸王大臣对其进行共同审讯。
据说,首告隆科多之人为河南巡抚田文镜。
其幕下有一位师爷,人称邬先生,绍兴府人,老贡生,无妻室子女,有特异功能。一日,邬先生对田文镜说:你想做一位有名督抚,还是想做一平常督抚呢?田文镜说:当然要做名督抚。邬先生道:既然如此,我来为你安排,你不掣肘就行。田文镜不解。邬先生说:我给你起草一道奏折,但其中文字你不能看,只要奏折呈上,你就会名扬天下。田文镜深知邬先生可以信赖,便按其谋行事,递上一道奏折。这是一道弹劾隆科多的奏折。呈上去后,为雍正帝所重,遂成炸翻隆科多的一个炸药桶。田文镜因此加官晋爵,破例擢为河南、山东两省总督。雍正帝特为此下谕说:
“此因人设立之旷典,不为定例。”
后田文镜与邬先生发生纠葛,邬愤然离去。从此,田文镜所上奏疏常不合帝意。田文镜无奈,派官员费尽周折找到邬先生,用重金将其聘回,田文镜遂在皇上那里得宠如初。奇怪的是,连皇上也知道田文镜府中有一邬先生。在田文镜请安折上,雍正帝有时竟御笔朱批:
“朕安,邬先生安否?”
田文镜看了大惊,对邬先生肃然敬畏。田文镜死后,不少督抚争相用重金聘请邬先生,可是再也找不到他,谁也不知道他的去向。有人说,他被召到宫里去了。
这一传说煞有介事,但未必确凿。神神道道的邬先生参倒皇上红人隆科多的故事,倒是折射出雍正帝推行的密折政治的厉害。密折政治是一种阴森森的特务政治。雍正帝在紫禁城里产生了要拿掉隆科多的念头,遥远的河南巡抚府里就会冒出一个洞破天机的邬先生来。就这么玄!
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诸王大臣会审结果,给隆科多开列了四十一款重罪。其中大不敬之罪五款:私藏玉牒;将康熙帝御书贴在厢房视为玩具;妄拟诸葛亮奏称“白帝城受命之日,即是死期已至之时”等等。欺罔罪四款;紊乱朝政罪三款;奸党罪六款;不法罪七款;贪婪罪十六款。诸王大臣认为隆科多罪案昭著,应当立即处斩,妻子入辛者库贱籍,财产没收入官。
雍正帝最后裁决说:隆科多犯下四十一款重罪,理应将他处斩。
“但皇考升遐之日,大臣承旨者唯隆科多一人。今因罪诛戮,虽于国法允当,而朕心则有不忍。隆科多免其正法,于畅春园外造屋三间,永远禁锢。”
他下令,隆科多应追赃款数十万两,由其所在旗负责照数追补;其妻子免入辛者库;其长子岳兴阿革职;次子玉柱发配黑龙江当差。
隆科多在畅春园外禁所一年也没撑得住,于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死去。
曾被雍正帝誉为
“当代第一超群拔类之希(稀)有大臣”
的隆科多,大起大落,就这样结束了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