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悠久,上下五千年源远流长。
这其中也涵盖了无数个传统文化习俗,比如一直传到现在的过年给压岁钱,还有端午节的龙舟比赛,以及中秋时赏月等习惯。
当然,能流传到现在的都是一些优良的习俗,所以我们一直提倡,传承中华文化。
但是还有一些历史陋习,是我们也不能忘记的,比如女子裹脚。
裹脚还称缠足,根据史料及《缠足史》中记载,裹脚这个习俗起源于北宋时期,兴旺于南宋。
在宋朝的贵族是最早开始缠足这个事情的。
根据《鹤林玉露》中所记录的,宋朝的公主们都进行缠足。
《宋史·五行志》中也有相关的记载: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
则到了明代,缠足进入了鼎盛时期,我们听说的三寸金莲这个词就是从明代开始的说的。
可到了清朝后,这个恶习不仅成为皇室们推崇的事情,也变成了平民百姓,家家户户推广的事情。形成了一个扭曲记性的审美观
我们都知道,在缠足的时候需要忍受脚骨被折断的疼痛,并且缠足后再也不能长时间的站立了。更甚至在行走的时候,都要不停的进行休息才能缓解疼痛。
那个时候流行的是脚越小,人越美,于是便有了四寸以上铁莲,四寸银莲,三寸金莲的讲法,如果脚达到了三寸金莲,那说明已经成为了残疾。
这种陋习对女性造成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之后到了民国时期,这个陋习遇到了新思想的排斥。
但是民国时期,也是个时局动荡的时期,新的思想要与旧思想相互交融更替。并且还有很多传统的守旧百姓,思想还停留在封建社会的时期。
那时候有一位女子叫做“刘娘”。
孙中山在1912年3月11日颁布了《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要求开始禁止这种陋习之风继续蔓延。
而这个叫刘娘的女人,成为了民国禁缠足后的最后一批小脚女人。
刘娘出生的时候,社会上已经在宣扬反对缠足的话语,但是并没有全国普及,导致刘娘还是进入了“缠足大军”中,成为了她们的一员。
在刘娘缠足的时候,还是缠的三寸金莲。
因为人长得出众,再加上脚最小,所以在他15岁的时候,凭借美貌和小脚的优势嫁到了一个有钱人家里。自从刘娘嫁过来后,过上了令人羡慕的富太太生活。
根据后来刘娘的回忆,她在家里,基本上不干什么重活。因为她的脚太小,所以只是平时打扫一下房子而已,连出门都坐着轿子。因为行动不方便,干脆就减少出门的次数。
她一共生了7个孩子,其中有3个孩子因为意外或者疾病去世。
这种种生活习惯,导致了刘娘越来越内向,也不愿意见到陌生人。
自从嫁入豪门之后,再也没有给任何人看过自己脚,只给自己丈夫看过。即使在洗脚的时候,都要自己躲在房间里洗,连家人都不能进来看。
在她们认为,女人的脚是自己隐私的地方,如果被别人看到,甚至会被说失去了基本的贞洁。
这些陋习禁锢了女性上千年,不过好在在历史的变革中完全被废止了,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我们也要引以为戒,杜绝恶习陋习。
在你们的生活中,在家乡的习俗里,是否还有你认为的陋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