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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休市召开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启动暨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会

2020-12-16新闻17

12月15日,介休市召开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启动暨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会,介休市副市长段燕瑞,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介休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介休市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了解,介休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截止2021年4月25日,之前年度已缴纳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年满16岁,具有我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同时,我市在现有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并行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参保关系所在村(社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缴费资助构成。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组成,支付终身。

段燕瑞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建立上下互通信息机制,实行日汇总、日总结、日处理制度,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与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并行执行,并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及各乡镇要采取简便易行又符合程序的方法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力求应保尽保,并主动公开征缴信息、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程序规范。

来源:介休融媒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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