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小林 四川在线记者 祖明远 绵阳观察 钟林
12月12日凌晨,“啤酒”成为了绵阳一出租车驾驶员的噩梦——喝了一瓶半啤酒后驾驶出租车继续营运,行至绵阳一啤酒厂外,被交警查处。
12日凌晨,绵阳市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在长虹大道南段啤酒厂路段展开深夜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凌晨1时2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川B C4xxx的出租车在临近检查区前约100米处停车,正常情况下,出租车停靠都是上下乘客,但该车停车后却急速倒车。发现民警在对其进行拦截后,该车驾驶员又随即下车欲逃离现场,却被快速赶到的民警挡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出租车驾驶员蔡某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7mg/100ml。面对测试结果,蔡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供认不讳。据现场民警了解,蔡某当晚和朋友聚餐至深夜,期间喝了一瓶半啤酒,以为深夜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了,所以聚餐后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开车上路运营,没想到却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据交警直属五大队民警介绍,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91条第3款之规定,驾驶员将被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驾驶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直属五大队借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图片由绵阳交警直属五大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