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秋时期鲁国家臣叛乱的特点
春秋时期鲁国家臣叛乱有着显著特点。
首先,发动叛乱的家臣主要是家宰与邑宰,表明家宰与邑宰自身实力是家臣叛乱不可忽视的因素。
其次,从家臣叛乱所涉及的人物关系来看,主要是三桓与家臣之间,体现家臣叛乱与春秋后期鲁政下逮、卿权强大也有关联。
再次,从地点上看,主要发生在鲁国,揭示出家臣叛乱与鲁国自身的社会政治特点密切相关。
最后,从时间上看,主要集中于鲁国昭、定、哀时期,尤其是昭公到定公不到二十年的时间就发生了五次,表明这段时期鲁国政治与家臣叛乱也有因果关系。
二、春秋时期鲁国家臣叛乱的原因
首先,春秋后期鲁国家宰与邑宰屡叛,进而执国命,与三桓专鲁尤其是季氏专政有密切的关系。
公元前609 年,鲁文公薨,东门襄仲杀嫡立庶,于是鲁公失国,大夫专政,“鲁由此公室卑,三桓强。”《汉书·食货志》对鲁政下移亦有类似之记载,所谓“鲁自文公以后,禄去公室,政在大夫”是也。
三桓强盛、公室卑弱的政局,导致早在鲁宣公时就已对三桓不满,东门襄仲与鲁宣公就曾密谋“去三桓,以张公室”。恰值宣公薨,未能实施,襄仲反遭季文子驱逐。《左传·成公十六年》记:“鲁之有季孟,犹晋之有栾、范也,政令于是乎成。”到了鲁昭公二十五年准备驱逐季氏时,时人直接预言昭公必败,其理由是“政在季氏三世矣,鲁君丧政四公矣。……靖以待命犹可,动必忧。”
孔子亦曾言“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就是说鲁君自宣公以来,历成、襄、昭诸君丧失了执政之权。故昭公出奔薨于乾侯,鲁人服季氏不怀君,晋国史墨评论曰:
天生季氏,以贰鲁侯,为日久矣。民之服焉,不亦宜乎! 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其君矣。……季友有大功于鲁,受费为上卿。至于文子、武子,世增其业。鲁文公薨,而东门裹仲杀嫡立庶,鲁君于是乎失国政,政在季氏,于此君也四公矣。
以季氏为主的三桓世掌鲁政,为了抗衡鲁公室,不断扩充自身实力,季氏夺公邑卞就是见于史书记载的一例。同时,三家也纷纷为自己采邑筑城。公元前 566 年,季氏就开始大规模为费筑城。
《左传》记:
南遗为费宰。叔仲昭伯为隧正,欲善季氏,而求媚于南遗。谓遗:“请城费,吾多与而役。”故季氏城费。公元前 558 年,齐国攻打成,季孙宿、叔孙豹城成。三桓虽为抗公室城采邑,形成“大都耦国”的局面,却客观上为邑宰据以反叛创造了条件。
故三都之宰叛乱时,三家往往不能立即攻下,甚至费人围鲁定公与三桓于季氏之宫,情形危急不可谓不仓皇;郈宰侯犯叛乱,叔孙氏久攻郈邑不下发出了“郈非叔孙氏之忧,社稷之患也,将若之何”的感慨。
要之,由于卿大夫执国政,其家宰与邑宰分别作为卿大夫全家事务总管和采邑事务的管理者,本应管理家族事务的家宰、邑宰们却凭借控制卿大夫家政的机会、插手国家事务,所谓“阳虎专季氏,季氏专鲁国”、大夫专国,士专邑”是也。
故孔子总结说:“陪臣执国命,采长数叛者。坐邑有城池之固,家有甲兵之藏故也。”
其次,家臣自身政治经济实力的提高是其得以叛乱和执国命的重要原因。
自鲁宣公失政、三桓执政以来,三桓多忙于家际、邦国之间的事务,对自身家族事务则很少过问,其家宰、邑宰俨然成了“主君”。公元前535 年,孟僖子随同昭公使楚,晋人要求鲁归还所占杞田。季武子准备将孟氏采邑成割给晋,为孟氏守邑的成宰谢息以守臣不敢丧邑为由,拒绝季武子的命令。
后在季武子答应以桃作为交换,且后鲁得成邑也给孟氏的情况下,谢息仍要求外加两座山才答应,后迁于桃。公元前517 年,鲁昭公攻打季平子,时叔孙昭子外出,其司马鬷戾自作主张救季孙氏,结果导致鲁昭公失国出奔。 至于季孙氏的事务更是繁忙,在鲁昭公出奔期间,代君摄政,处理邦国之间的朝、聘、盟、会,主持战争与祭祀等各种国家大事,其家家政也逐步落入家宰、邑宰之手。
不惟如此,有关国家事务三桓也需家臣谋划。随着卿大夫势力的强盛,家宰、邑宰的经济地位亦有所提高。《左传·成公十年》记:“施氏之宰,有百室之邑。”施氏为鲁国一般贵族,其家宰尚有百室之邑,三桓的家宰与邑宰俸禄比施氏肯定要多得多。《左传·昭公五年》记叔孙氏竖牛叛乱,“取东鄙三十邑以与南遗”,南遗为季孙氏之费宰,表明南遗除季孙氏俸禄外,尚有自己的田邑。前文所举,阳虎居以为政的郓、阳关两地,都是边防重镇。要之,家臣政治经济地位的提高,当是家臣得以叛乱乃至执国命的重要原因。
再次,家臣屡叛还与复杂的国内国外斗争有关。
鲁国内君权与卿权争斗,家臣往往寻籍公室的势力与家主对抗,如南蒯之乱,就打着“出季氏,而归其室于公”“以费为公臣”的名义,并告诉了昭公之子公子慭,于是昭公前去晋国寻援未果,故南蒯叛主失败。齐鲁之间的敌对关系也是家臣叛主的一大原因。
上述家臣叛主失败后,全部逃至齐国,这与齐鲁之间敌对是有关系的。如公元前537 年,竖牛逃往齐国,被孟丙、仲壬之子杀死在齐鲁边界处;公元前 501 年阳虎奔齐;公元前 500年侯犯叛乱失败后奔齐;公元前498 年公山不狃奔齐;公元前480 年公孙宿率其甲兵居齐境内的嬴地。
鲁家臣叛乱后奔齐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其一为邑宰叛乱后奔齐。这主要与三家之都居于齐鲁之间,本为备齐之需有关。鲁昭公二十六年,齐国欲纳昭公而攻鲁,成大夫公孙朝谓平子日:“‘有都,以卫国也,请我受师。……告于齐师曰:‘孟氏,鲁之弊室也。用成已甚,弗能忍也,请息肩于齐。””结合前引公处敛父言“堕成,齐人必至于北门。”则成邑为齐鲁边境重镇,邑宰叛变至齐,本在事理之中。
又《左传·定公十年》载侯犯以郈叛。叔孙命驷赤谓侯犯曰:
“居齐、鲁之际而无事,必不可矣。子何求事于齐以临民? 不然,将叛。”侯犯从之。齐使至。‘’
所谓“居齐、鲁之际而无事,必不可矣”,乃谓疆场之邑必有所主,叛鲁必主齐。齐侯也曾指出这种特点:“子叔孙! 若使郈在君之他竟,寡人何知焉? 属与弊邑际,故助君忧之。”郈为齐鲁边境重邑,齐侯公开表示齐图郈邑本属正常。
其二为家宰叛乱后奔齐。家宰等奔齐亦有与齐国暗助相关者,如阳虎以陪臣执国命就得到了齐国帮助。《史记·鲁周公世家》记:“(定公)七年,齐伐我,取郓,以为鲁阳虎邑以从政。”据之,阳虎叛乱之前就与齐国勾结。
最后,春秋时期家臣屡叛主要集中于鲁国,与鲁国世秉周礼,公臣和家臣多为宗法之臣有关。
翻检典籍,鲁国执政都为公族,且不绝后嗣。如 如《左传·庄公三十二年》记,公子牙拥护庄公之弟庆父继承君位未获成功饮药而死,然“有后于鲁”,其后为叔孙氏,为三桓之一。《左传·闵公二年》记庆父弑闵公奔莒,后被送回,自杀而死,其后为孟孙氏,为三桓之一。卿族不绝后嗣使三桓为代表的卿大夫世代拥有采邑,卿大夫一旦形成自己的势力,就很难铲除。
宣公失政后,三桓强、公室卑的局面直至春秋末年都没有改变。与此相应的是,鲁国卿大夫家臣也多用宗法性。家臣,不同于晋齐等列国。如前文所述其不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鲁国家臣不少以同族为家臣,如季文子使长子公鉏为马正;《左传·定公八年》有公鉏曾孙公鉏极为季氏家臣,又有季寤为季氏属大夫;家臣叛乱者也多为鲁公族或者三家之同族,如竖牛为叔孙穆子之庶子,阳虎为孟氏之支,公山不狃、公山宿为鲁公族。
其二,鲁国家臣多为有土有民旧式宗法之臣,其职位也多为世袭。如南遗、南蒯(两人为父子)世为季氏费宰,南遗见于襄公七年(公元前 566年),到南蒯叛乱时(公元前530 年),前后长达三十多年,其实力也较高,竖牛曾一次将叔孙氏东鄙三十邑贿赂给南遗,甚至拥有贵族身份的标志氏号——‘’南氏”。
阳虎亦与南蒯情形类似,《左传·定公八年》记公敛处父与阳虎作战云“公敛处父帅成人自上东门入,与阳氏战于南门之内,弗胜;又战于棘下,阳氏败。……入于讙、阳关以叛。”细绎传文,阳虎不仅拥有氏号——阳氏,甚至拥有讙、阳关等邑土,“与阳氏战”表明阳虎还拥有族兵。《左传·哀公十五年》记陈成子归成,“公孙宿以其兵甲入于赢”,表明公孙宿亦有甲兵。要之,具有浓厚宗法性的鲁国家臣制度亦是家臣叛主的重要缘由。
鲁国家臣制度上的变革突出地反映了传统宗法型家臣制度的没落,其与列国卿大夫共同所采用的新家臣制度,在春秋战国之际卿权向君权演变的过程中成为战国时官僚制度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