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嘉明CAO Jiaming
中国建筑学会副理事长,上海市建筑学会理事长
住建部于2020年4月27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得到社会关注和行业呼应。规划界著名学者伍江、李晓江、杨保军首先发声支持,随后建筑界三位院士——何镜堂、程泰宁、庄惟敏从“地域性、文化性、时代性”及建立“总建筑师制”等方面提出见解,积极响应《通知》要求。
城市与建筑风貌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学界讨论的主题,特别是在近三十年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出现的“千城一面”“奇奇怪怪的建筑”“历史街区和建筑保护”等问题已成为管理城市与建筑风貌的重要方面。网络上连续的年度“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更是引起了全社会对建筑文化现象的关注。
风貌即风采容貌。风采多指精神层面,而容貌多指实体表相。建筑风貌简言之是人文地域特征在建筑上的表现,合起来的城市与建筑风貌既是精神上表现出来的时代性,同时又反映出这个城市的文化底蕴和自然特征。著名美籍芬兰裔建筑师埃罗·沙里宁(Eero Saarinen)曾说过:“让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居民在文化上的追求”。中国建筑界元老张钦楠先生为此专门出版了《阅读城市》一书,论述识别城市的文化特征和城市性格。而文学家余秋雨先生曾经说:“建筑不同于其它艺术,如果不喜欢可以不去展览馆观看,而建筑是每天当我出门时就被强迫接受,我就不得不对它有所评论”。
城市和建筑与每个市民有关,无论是否意识得到,人们的工作与生活都是在城市与建筑的多维空间中发生的,城市是市民的家园。由此,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不仅仅是投资开发商、建筑师或者政府主管者的事务,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实现具有地域特色、文化和时代追求的个性化、辨识性明显的城市与建筑风貌。为此,笔者提出了以下几项建议。
1. 提升全民美育教育水准
美育教育的普及是社会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标志和需求,就如同各个城市在城市基础设施(包括满足住房和教育、交通等必要的公共设施)完成之后,各类文化设施(如剧院、博物馆、美术馆)的建设就成为必须。
良好的城市和建筑形成的空间乃是“熏陶和培育人美育教育的最好的容器”。贝聿铭年轻时上学途经南京路上的“国际饭店”为此而感动,从而走上了建筑师之路,成为横跨中西文化的伟大的建筑师。如缺失美育的认识,城市将失去艺术的“灵魂”。如果握有项目决策权的投资发展商、主管官员任凭自己的喜好做出决定,很可能会造成建筑的遗憾、城市的污点。当然,这与机制也有很大的关系。我们提倡:
(1)市民大众应该关注城市与建筑的建设,因为这关系到我们的家园和环境;
(2)提升全民的美育教育,从建筑中可以读到它的文化积淀和地域特色,并从中体会到时代精神,享受到美与艺术的欢悦。
2. 充分发挥专业人士及社会第三方的作用
本次《通知》提出了建立城市总建筑师的举措,充分体现了“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原则精神。近年来所提倡的“建筑师负责制”就是按照国际惯例,由建筑师来主持工程建设全过程,明确职责,确保设计完成度和工程质量,兼顾好项目和社会利益,体现了尊重知识、尊重专业的观念。
城市总建筑师制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因为其管理的区域有很大差异。在有限的区域中可以是具体的人,但对于数百万人的大型城市来说,更适合由一个专业组织(例如专家委员会)对城市总体风貌和建筑形象来评议把握。任何个体都有知识的局限,同时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很难全面地把控,且不利于城市风貌的多样化繁荣。
同时我们应充分发挥各级专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城乡建设中来,并发挥出专业的第三方咨询和评价。上海市建筑学会近年在城市更新的背景下,及时对社会反映的问题及“舆情”展开专业研讨和引导,成功地在一些项目中达成专家与开发商的共识,保护了优秀历史建筑。在20余次咨询和评价项目中,确保了项目的稳步推进,并选择了最佳的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实践证明,专业组织通过其专业资源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城乡建设,给决策机构和主管部门提供咨询意见。
3. 建立健康公正的方案选择机制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通过竞争机制优选好的方案无可厚非,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看到有个别项目设置障碍阻止本土建筑师的参与。由于崇洋媚外的观念作祟,一些甚至没有设计过超高层建筑、没有设计过大型公共建筑的境外机构拿到相应项目的方案设计权,造成了后期设计与实施的被动。
在买方市场的背景下,部分建设单位对于项目缺乏足够认识,在过程中不断反复,致使许多设计机构的方案一改再改,更有甚者不顾社会利益、违背规划指标——这样既浪费了社会资源,又消耗了设计本应有的创作能力和职责。
以上现象都说明必须建立起健康公正的方案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具有公信力的专业人士和组织作为第三方介入。国际上,许多重大项目的遴选都是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判和选择。回顾上海地区,例如上海中心大厦、2010年世博会中国馆等重大项目都是由中国建筑学会组织国内外一流专家来进行评选决策的。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关于建筑风貌的讨论从未停止。1959年5月18日至6月4日,建工部和中国建筑学会在上海联合召开了“住宅建筑标准及建筑艺术问题座谈会”,梁思成、刘敦桢、哈雄文、赵深、陈植、吴良镛、汪坦等都在会上表达意见,并撰写文章。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我国确立了“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建筑方针。近年来,中国在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又提出:“要加强对城市的空间主题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等一系列要求。尽管取得了许多成就,不断地反思总结才是确保我国城乡建设健康发展的法宝,开展建筑评论和加强城市建筑风貌的管控也是有效的举措。
维特鲁威(Vitruvius)提出建筑三原则——实用、坚固、美观,而今天中国的社会经济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人民生活基本要求得以满足,小康社会基本实现,人民大众对于美好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后,国家发文确立了“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设方针,从中依然可以看到建筑的功能性、经济性以及生态绿色的重要性,同时需防止片面追求建筑的外观形象。曾记得十年前,我们在建设虹桥交通枢纽工程初始,从政府主管到设计人员,都统一在“功能性即标志性”的设计思想指导下,将满足交通功能放在首要位置。十年过去了,我们欣喜地看到旅客对虹桥工程的认可与肯定。
回归建筑的本源,我们应改变当前部分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缺乏特色和文化传承的现状,相信在《通知》贯彻落实之后,我们将迎来一个新的起点:城乡建设将更理性,地域文化特质将更加显现,文脉传承将更健康地延续,人们的美好生活追求将逐步实现。
原文刊载于《建筑实践》2020年06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