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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九台区大队民警在纪家街道巡逻时,发现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从纪家邮政储蓄所方向驶来。摩托车驾驶员看见巡逻警车后,竟想加速绕过警车,但由于操作不当,摩托车直接撞到了警车右侧车门。
执勤民警立即下车查看,发现摩托车驾驶员面色微红,身上酒气浓重,有酒后驾车嫌疑。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询问,驾驶员曲某称自己喝酒后驾驶摩托车出行,看到路旁警车慌了神,以为交警在查酒驾,顿时紧张起来,就想加速躲避警车,没想到由于操作不当竟直接撞上警车。
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只是车辆受损。民警将该驾驶员血样送往长春鉴定中心,经检测,曲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0.67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