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信阳11月6日电(王佩)“没想到对方不来现场也能调解,互联网视频调解室真的太神奇了,给罗山法院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点赞!”11月5日,当事人韩某某激动地表示。
2018年7月,黄某因装修房屋需要,在韩某经营的五金电料门市部,先后购买装修材料共计12000元,并于2019年2月10日向韩某出具欠条一张。后经韩某多次催要,黄某拒不偿还。韩某遂于2020年10月30日诉至罗山县人民法院。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到诉讼材料后,随即向其发放了《诉前调解劝导书》,并告知诉前调解的优点。经工作人员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均表示同意诉前调解。因黄某在江苏务工无法到场,该院遂通过互联网视频调解室组织双方进行网上调解。调解中,音视频实时记录,文字自动转换、同步生成。最终在法官董王超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场达成一致意见,韩某同意黄某在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12000元,双方在线上签署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法院当场制作司法确认书并予以送达。
罗山县作为全省劳务输出大县,人员流动性大,很多案件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无法到庭而导致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尤其是疫情期间,调解人员与双方当事人无法见面进行调解,更是使调解工作无法继续进行。
为弥补跨地域、跨时空调解的空白,实现多元化调解“不中断”“不打烊”的目标,提升便民解纷的效率,罗山法院遂于2020年6月建设完成互联网视频调解室。
该互联网视频调解室是全省法院第一家配备“云上法庭”终端的互联网视频调解室,它借助调解迷你PC、职能终端、360度高清广角摄像头、全向拾音器等设备,部署在线调解应用系统,为调解员和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该调解室自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共在线调解案件152件,在线调解案件占调解案件总量的6.58%,调解数量及调解占比均位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走进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员额法官胡汉青正在和解一起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罗山县某娱乐厅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因其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遂对该娱乐厅作出行政取缔决定,因其未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决定,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遂于2020年9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在审查阶段,经听证和承办法官以案释法,该娱乐厅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事实,并主动表示希望和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进行和解。案件进入到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经过承办法官多方沟通和以案释法,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罗山县某娱乐厅愿意在三个月内进行关停整改,并积极办理相关证件,如确实不符合许可经营条件,将自行关停撤离。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同意在和解期间暂缓向法院移送执行。
罗山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行政争议调处新型模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0年7月率先在全省建立首家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自该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委派和解案件15件,达成和解7件,达成和解率47%,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罗山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各类便民诉讼服务窗口一字排开,导诉台、休息区、自助复印机等,到处都彰显着便民的诉讼服务理念。创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先后建成互联网视频调解室、律师调解室、家事调解室、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该院还致力于智慧法院建设,以科技提升司法为民的效率,现已实现网上立案、手机微法院立案、跨域立案、申诉信访、司法鉴定、诉讼保全、12368热线、执行查控、法律咨询等集约化一站式办理,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真正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截至目前,罗山法院质效服务指标位居河南省基层法院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