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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卖假“阿迪达斯”获利220万,被判刑还被罚千万

2020-11-04新闻9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宋薇 汤智 王然 记者 顾潇)三人通过微信销售假冒阿迪达斯商标的“椰子鞋”,非法获利达220万元,最终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三年五个月至三年七个月不等刑期,并被处罚金合计1020万元。

△假冒的“椰子鞋”

2019年,扬州高邮的张先生准备给女朋友买一双“椰子鞋”,张先生在查询后发现,这双鞋的售价高达数千元,一时就没下手购买。一次浏览微信朋友圈时,张先生发现,高邮当地一鞋店老板打出的广告,正是女友喜欢的那款运动鞋。张先生询问后得知,这双鞋售价一千元出头,在自己能接受的范围内。在得到鞋店老板正品的保证后,张先生购买了男女式各一双运动鞋。

数日后,张先生收到了鞋店老板发来的两双运动鞋。让他有些郁闷的是,鞋子实际质量和朋友圈展示的效果图相距甚远。对比官网照片,张先生发现,这款鞋的做工很粗糙,一些地方还有线头裸露在外,而且鞋底硬邦邦的,完全没有广告中宣称的弹性十足。穿了几天后,其中一只鞋还出现了脱胶的问题。

△假冒的购物凭证

张先生将运动鞋拿到实体店,经鉴定发现,两双鞋均为仿制品。当张先生再次联系对方试图退货时,发现微信已经被对方拉黑,于是立即报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摸排调查。经缜密布控,成功捣毁高邮当地一处销售窝点,当场抓获嫌疑人黄某。民警还从仓库内缴获不少假冒阿迪达斯品牌运动鞋。

面对警方的询问,黄某吐露了上线信息:“我们经微信联系,上线在福建莆田。”警方远赴福建省进行抓捕,在一间出租屋内,当场抓获小辉、小祥和小敏三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扣标有adidas商标的鞋子近300双。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查获的部分假冒品牌鞋子

近日,经高邮检察院提起公诉,高邮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查明,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4月,被告人小辉、小祥、小敏在莆田市某小区租用的房屋内,通过微信销售等方式,多次以160元/双、260元/双、320元/双不等的价格向黄某(已判刑)等人销售假冒阿迪达斯品牌的椰子系列350款、500款、700款运动鞋。再由黄某等人销售至高邮市等地。在此期间,小辉、小祥、小敏通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鞋子,非法获利合计22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辉、小祥、小敏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终法院判决,小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小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小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20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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