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先进部(局)室、先进检察官(检察人员)的决定》,沙洋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宋丽妮被表彰为先进检察官。
宋丽妮,1986年生,2011年进入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从检9年,出色的完成了一项又一项工作任务,曾被评为“全市优秀案管员”、 “3.13”案件办理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全院先进个人”,其撰写的《浅析我国法律顾问制度》一文被荆门市法学会评为“第四届法治荆门论坛”三等奖……
工作中,宋丽妮一直坚守“责任、忠诚、敬业”六字信条,她认真履行职责,无论做什么事情、面对何种工作都坚持做到“三个都要”,都要记住自己的责任,都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都要尽心尽力!
在公诉部门工作期间,她共办理了400余件公诉案件,无一件无罪案件。办案过程中,她始终秉承着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公平公正的办理每一起案件,力求做到不枉不纵,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宋丽妮同志牢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核心价值观,从未办理过一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认真履行一个人民检察官的工作职责。
最辛苦的一段时间是在办理黄登峰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同时还参与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查办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工作任务重,专案组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12个小时的工作制度,她经常中午在食堂匆匆吃饭后回到办公室继续工作,晚上回家已是深夜……
调入刑事执行检察部工作后,她用最快的时间全面熟悉了新科室的业务,切实做到了涉黑案件的公诉工作、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第三检察部的常规监督工作一起抓。
务实创新,是她最大的优点。作为一名检察官,宋丽妮积极推进检察事业的各项改革。任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后,她就沙洋县人民检察院自主创新项目—驻所检察智能终端的相关功能进行完善,协调技术部门新增羁押必要性审查、认罪认罚权利义务告知等模块,拓宽羁押必要性审查渠道,方便在押人员学习。
学习,是她最大爱好。她时常警醒自己,要以自己为鉴、以过去为鉴,这样才能不断进步,不断提高。她办公桌上常年放着各类法律书籍、杂志和各类典型案例,工作累了随手翻阅,权当是休息。就这要见缝插针的学习,她不断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和办案技能,努力成为一名业务素养高、办案能立强的合格检察官!
“未来的路还很长,这些荣誉不是成绩,而是鞭策我不断前进的动力!永远坚守平凡的岗位,用汗水书写自己无悔的追求!”宋丽妮微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