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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带”上安全 再出发

2020-07-21新闻6

自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不少机动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明显增强,但还是有部分市民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交警部门提醒,上路行驶,请系好安全带,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这句话是许多机动车驾驶员所耳熟能详的。汽车安全带是一种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对司机和乘客的人身安全起着保护作用。不少交通事故都表明:系好安全带,可减少车辆正面碰撞、侧面碰撞和翻滚时驾乘人员的死亡率,同时避免安全气囊弹出对人体的伤害。

潮南交警大队通过非现场的交通技术监控视频和现场执勤执法的检查查处等方式,严查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行为。在交警大队监控中心可以看到,不少不系安全带的汽车驾驶员均被抓拍,这些被抓拍到的驾驶员将被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标准200元,记2分;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标准200元;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罚款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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