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司机很郁闷
在道路上开车正常行驶着
突然被一个“飞镖”砸中了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到底怎么回事
7月14日,龙岩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一起举报:
7月10日12时07分,报警人驾车行驶至厦蓉高速公路B线200公里处时,其所驾车辆的前挡风玻璃突然被一团白色物体砸中,该物体是从前方一部小型普通客车的副驾驶窗口飞出。后车的行车记录仪清楚地记录了这个过程。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找到了前车抛洒的当事人曹某。看到视频,曹某承认,当天他坐在副驾驶室,为图方便,向车外抛洒物品的行为。民警依法对曹某进行了处罚。
民警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见交通违法者没有“逍遥法外”,举报人表示点赞!
车窗抛物这个陋习
不仅污染环境
还是交通安全中的一大隐患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造成人身伤害
重点是
车窗抛物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也同样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在车上
驾驶员及司乘人员要以身作则
严格要求自己
遵守交通法规
对车窗抛物大声说“NO”!
若见到随意向车外抛洒的行为
请积极举报
来源:龙岩高速交警二大队、龙岩高速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