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9日下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指出,"要加快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强化竞争政策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树立"大市场、大药品、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创新大药品大质量监管,谱写新时代大市场大药品发展新篇章。
湖北省药监局咸宁分局作为一个地方分局,在改革创新的大前提下,必须与时俱进,更新观念,严格执法,体现服务,树立大局观,从"大"字着手。
切实树立"大市场、大药监"理念
大市场下的药品监管,必须树立大药品监管理念。作为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监管人员,我们不仅要熟练掌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法规及业务知识,还要熟悉《民法典》《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价格法》《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监管法规业务知识,统筹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工作,打破部门壁垒,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努力适应新形势新需要,进一步压实"四个最严",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等系列活动,筑牢大药品监管理念,着力形成"大药品监管"新局面。
切实树立"大药品、大质监"理念
世界著名质量管理专家朱兰博士称21世纪为"质量世纪",大质量是针对狭义的产品质量而提出来的,包括设计质量、符合性质量、安全性、有效性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在内的广义质量;把质量管理贯穿于市场调研、开发设计、工艺策划、采购、生产制造、检验与试验、安装与交付、售后服务和市场管理等全过程。作为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监管人员,我们应改变狭义的产品质量监管概念,着力树立大药品大质量监管理念,进一步切实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全过程质量监管,进一步提升大市场下大药品的监管质量和监管效能。
切实树立"大药品、大安监"理念
狭义的药品安全,是指药品质量安全和药品数量安全。新时代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大药品大安全"监管理念,切实保障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质量安全等,统筹推进大药品大安全监管工作;聚焦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弘扬斗争精神,构建精干、高效的大药品监管工作体系,形成"大药品大安全"格局,凝聚强大的工作合力。
(作者:湖北省药监局咸宁分局曾锋、江学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