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便宜的房子有蹊跷 租房当心遇上“高收低租”

2020-10-21新闻10

近日,龙华区民治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接到多起关于房屋中介公司"高收低租"后卷钱跑路,租客和房东陷入维权困局的投诉。

什么是高收低租呢?"高收低租"简单来说就是:中介公司通过每月3000收的房子,租给租客只需要每月2000,但是租客需要年付,而中介公司给房东却是月付,由于中介突然抽身,房东收不到房租来收房,但租客已经预付了多期房租,没到期前自然不肯走人,于是,房东要收房,租客不肯搬,两方的"拉锯战"因此上演。

10月14日上午,租住在四季春城小区的租客陈小姐与房东王先生也因某中介跑路而"纠缠不清"。今年5月,王先生将上述房屋出租给深圳市某某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合同期两年,月租金人民币5850元,押金5850元。5月20日,中介将该房屋出租给租客陈小姐,合同期从2020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4日,月租金4100元,一次性付一年租金及一个月押金,共计53300元。因中介无故跑路,房东王先生只收到中介一个月租金及押金,现房东要收房,与租客陈小姐的纠纷便产生了。经网格中心工作人员调解后,租客陈小姐愿意于2020年10月31日前搬离房屋,将房屋交回房东王先生,而王先生也一次性补偿陈小姐人民币5000元整。双方因中介跑路所受的其他损失,则由双方后期自行找中介追回。

记者调查到,类似这样"高收低租"的经营模式,某某中介公司不是第一家。对此,网格中心调解人员提醒,在租房过程中,要充分了解周边房屋租赁价格,警惕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高收低租"带来的租房风险,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在向房屋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支付房屋租金时,尽量选择短期支付房租,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的房租。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