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曲严查补课!长达3个月!
关于有偿补课
忻州出手了
忻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
和收取红.包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中小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20年10月10日起,在忻州市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深入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优良教育行风。
二、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在职教师。
三、整治重点
1.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行为;
2.在职教师滥订教辅资料行为;
3.在职教师收取红包行为。
四、责任主体
各县(市、区)教育局长为本县(市、区)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校长为本校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各阶段压茬进行。
(一)动员部署(10月10-10月24日)
(二)自查自纠(10月25日-12月24日)
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小学校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和收取红包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问卷调查、明察暗访、接受举报等方式,找准线索、摸清事实、边查边改。对于自查出的问题,要责任到人,整改到位。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小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单位网站、公示栏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级举报电话:0350-2021732
(三)市级抽查(10月25日-12月24日)
一经发现不作为、慢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转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总结提高(12月25日-2021年1月9日)
来源:忻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