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后,文件明确了在本市参保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可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失业保险待遇,也可按规定转移至户籍地享受。
在落实此项工作中,黄浦区人社局高度重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负责人、街道失业保险专管员,召开动员、答疑、培训会议。同时,认真梳理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条款,将常见问题整理成文,第一时间下发给区、街道工作人员,确保政策宣传解读到位,将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此外,黄浦区就促部门还及时发布、更新办事指南,明确政策答复口径,保持对外服务电话畅通;建立报备机制,包括咨询受理周报机制和特殊案例台账机制。
外地户籍在沪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手机客户端“上海人社APP”或至就近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失业保险申领手续。为确保办事群众第一时间得知申领政策,黄浦区就促中心积极行动,在后台审核时通过电话回访的形式,逐一宣传告知相关政策。目前该业务已增设了在线告知事项提醒,大大简化了原办事流程,节省了人力。(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